“狩猎”西藏旅游 弘俊系高原出水
发布时间:2015-9-12 12:58阅读:667
【“狩猎”西藏旅游 弘俊系高原出水】9月6日晚间,西藏旅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以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两人为兄弟)违规购买西藏旅游股份为由,将二者作为被告向拉萨中院提起诉讼,索赔500万元;同时追加西藏旅游为第三被告。
面对“狩猎者”,西藏旅游(600749.SH)的控股股东采取了更严厉的手段。
9月6日晚间,西藏旅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以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两人为兄弟)违规购买西藏旅游股份为由,将二者作为被告向拉萨中院提起诉讼,索赔500万元;同时追加西藏旅游为第三被告。
自此,胡氏兄弟违规举牌引起的西藏旅游股权争夺战上升到新的阶段。刚刚引入蓝色光标主要股东的国风集团破釜沉舟不惜将控股子公司西藏旅游列为被告之外,并誓言法庭上与“狩猎者”兵戎相见。国风集团采取强硬手段之时,胡氏兄弟却毫不示弱。9月10日晚,西藏旅游发布公告,胡氏兄弟已经继续增持西藏旅游!
违规举牌后迅速进入司法程序,已经十分稀罕;被起诉者丝毫不畏惧,再度增持积极应战。这场雪域高原的资本争夺战,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同一小区的“邻居”
哀鸿的7月,却是众多资本狩猎者的狂欢。7月15日,胡氏兄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累计购入本公司A股股票18136975股,占西藏旅游9.59%。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首次达到5%时(不得超过 1手以上),应立即停止交易并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随着此次违规事项暴露,证券监管部门也快速介入。然而,胡氏兄弟却轻描淡写地回复西藏旅游“我方不熟悉交易规则的具体规定,造成操作瑕疵。”
《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两兄弟背后,是一个多年来驰骋于资本市场的隐秘弘俊系。而在弘俊系背后,还隐藏着一个近年来在西藏投资界呼风唤雨的国资巨头。
位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的世通阳光新城,是拉萨市市颇为有名的高档小区。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投资”)的办公地址就位于此。本报记者发现,与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密切的弘俊系旗下的多家公司同在这一小区。
工商资料显示,西藏投资成立于2008年8月5日,其初始注册资金为6亿元,法人股东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5月30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增资16亿元,注册资金变更为20亿元。根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西藏投资是由西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改制重组,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出资设立的从事金融投资、产业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的专业化投资公司。2014年12月11日,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邓刚视察该公司时曾表示,西藏投资已经发展成资产总额超过85亿元,利润超过4亿元的区内大型综合投资企业。邓小刚还勉励道,要乘势而为,做大做强企业。
然而,这家在2014年年底资产总额就超过85亿元的大型投资企业,却格外低调。其官方网址无法查询之外,也并没有对外公开相应的业绩及投资情况。本报记者通过多番筛查,最终获取了该公司目前至少已经有36家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的子公司(日前,其拥有30%股权的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出让给东方财富)。旗下参股或者控股的西藏航空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西藏藏能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力颇为雄厚。
记者发现,2012年6月12日,西藏投资参与组建了成都弘俊财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记者掌握的会议记录显示,2012年6月1日在成都高新区拉德方斯西楼408室召开了会议,确定了成立有限合伙公司,其中普通合伙人为成都华信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西藏投资、李晶、邹永林、袁卫生。
日期为2012年8月22日的变更决定书中,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一期到位实缴出资为4500万元,本次出资的4500万元中,邹永林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500万元,袁卫生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2200万元,李晶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500万元,西藏投资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1000万元,成都华信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300万元。
记者了解到,成都弘俊财富投资成长中心至少投资了成都圣核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老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快乐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世纪中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其中,此次被告上法庭的胡波和胡彪,恰恰都在成都圣核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亮相。该公司初始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有多位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构成,其中胡彪股份为36.5%,胡波为4.5%,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参股企业成都弘俊财富投资中心持股为10.45%。
这些,或许只能够说明弘俊系与胡波和胡彪等人与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是好邻居之外,也是有直接资本联系的合作伙伴。
然而,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俊弘系与西藏投资并不是偶尔搭伙这样简单。
弘俊系秘搭帝国
有人曾说,把金融搞的很复杂的那些人都是骗子。虽然,这话有些绝对。毕竟,资本市场实施些复杂的手段,是常有的事。记者调查发现,从2010年开始,与胡氏兄弟关系密切的俊弘系已经开始秘密搭建资本帝国。这一帝国的构成中,西藏投资参与之外,还有一个资本市场更隐匿的“华夏西部系”。
西藏和四川,无疑是俊弘系资本帝国的重地。故事要从2010年开始讲述。1983年出生的四川人刘文俊几乎与所有资本帝国搭建一样,“小人物”往往被推上了资本前台。2010年9月7日,刘文俊与1961年出生的李泽,各出资6万元和4万元,组建了注册资本金为10万元的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刘文俊为法人代表。从租房协议来看,这家公司起步之初,租了月租仅仅200元的肖家河街道办事处一处房子。
然而,这只是开始,目前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达到为43740万元,5年时间实现了资本金增加4300倍。能够让这一切实现,与刘文俊与李泽的身份密不可分。本报记者发现,刘文俊从2005年以来,担任了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李泽在2005年至2006 年担任下属公司昆百大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2007 年至今,担任华夏信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工商档案显示,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董事长为何道峰。何道峰同时也是上市公司昆百大(000560.SZ)的控制人。同样,华夏信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亦为何道峰。资本市场中,何道峰并不是格外突出的“狩猎者”。然而,何道峰的履历却大有来头。公开履历显示,1980年何道峰进入9号院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9号院中央农村研究室曾经工作过的年轻人们,现在大多数已经成为中国政界和商界中的重要人物。研究室解散之后,何道峰选择了下海。作为商人的何道峰是幸运的,其搭建的以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为基础的资本帝国不断壮大。根据昆百大2014年报显示,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截止至2014年底,总资产约为53.84亿元,净资产约为11.51亿元,企业收益总额18.68 亿元,净利润9258万元。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何道峰在全国各地设立的公司中,担任法人的公司就在20家以上。而这只是冰山一角。商场上叱咤风云之外,何道峰更为显赫的经历中则是扶贫领域。1999年,何道峰以志愿者身份出任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现任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会长。
何道峰的老部下创立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二天,由成都弘俊投资管理公司出资设立了成都华信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法人代表为刘文俊,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等。直到2014年3月28日,何道峰才姗姗来迟出现这家老部下成立的公司股东中。变更后的股东为何道峰、文彬、崔睫以及拉萨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文彬和崔睫的公开资料显示,均在何道峰创立的“华夏西部系”任要职。
随着这两家弘俊系公司的设立,弘俊系开始了5年扩张路。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成都,弘俊系设立了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华信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弘俊财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弘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弘俊远景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而在西藏,刘文俊为法人代表设立的有拉萨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弘俊金域实业有限公司。此外,刘文俊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派出代表的有限合伙公司还有西藏弘银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华信远景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弘俊隆百广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弘俊金域名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而在在西藏,胡彪等人还设立了西藏成冠财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成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
框架搭建之后,自然需要在资本舞台上表演。记者了解到,弘俊系在西藏参与了多个投资者眼中的香饽饽。其中,西藏银行的投资中,弘俊系顺利入围。西藏银行成立于2011年12月30日,董事长由西藏投资董事长白玛才旺担任,注册资金301,785万元。2014年12月26日,西藏银行股权发生了变更,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认缴出资额15080万元,获得了4.99%的股权。
投资者不会孤独,弘俊系旗下公司在创意信息(300366.SZ)上市之后也“偶然”地与西藏投资同台亮相。2014年1月,创意信息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成都弘俊远景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该公司第四大股东,持股数20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6%。创意信息于2014年1月27日顺利上市后,成都弘俊远景成长投资中心耐心地等到了2015年3月底,开始采取增持行动。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成都弘俊远景成长投资中心截至到2015年6月30日增持了208万股,占创意信息股份总额的3.64%。而在新增股东中,还出现了西藏投资和胡波(与西藏旅游增持人胡波同名,尚无法确认是否同一人)的身影。截至到6月30日,西藏投资和胡波分别持有创意信息75.08万股和80.81万股。
9月10日,上海某证券资深夏先生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资本市场坐庄的手段很多,藏在幕后的资本猎手往往通过设立很多公司来掩盖踪迹,而且在西部等地,监管也相对薄弱,设立繁杂的公司更有利于资本猎手隐秘出击。
截至到记者发稿时止,相关各方尚未对本报记者提出的诸多问题予以回应。此前,胡氏兄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本次增持行为是本人与一致行动人两位自然人独立自主的行为,与任何第三方无关,事先与弘俊资本也没有沟通、计划等类似安排。
西藏旅游谁称王
然而,这是两兄弟独立自主的行为吗?
两兄弟的回复中坦言,本次购买西藏旅游股票的全部资金均是本人以及一致行动人的合法自有资金,没有获得任何第三方的财务资助。关于本次购买西藏旅游股票的目的:本人以及一致行动人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响应国家号召,进行了此次股份增持。
对于这种说法,接近西藏旅游的人士表示质疑,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这些人都是在证券市场玩了多少年的人物了,动用一两亿资金增持,没有团队配合怎么可能。”
不仅否认有团队支持,面对国风集团起诉的情况下,胡氏兄弟还以再度增持的方式向国风集团叫板。2015年9月8日~9月9日,胡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西藏旅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6,951股,占西藏旅游总股本的0.4108%。由此,两兄弟持有的西藏旅游18,913,926股,占股份总额的10.0001%。以10日的收盘价计算,该部分市值超过了3亿元。
胡氏兄弟增持之后,与国风集团持有的16.10%的股份总额已经差距不远。而且,本报记者还了解到一桩陈年往事。国风集团入主西藏旅游之前,西藏旅游前身西藏圣地在股权上也发生了旷日持久的缠斗。而在国风集团入主西藏旅游之后,西藏旅游发展并不尽如人意。西藏民族学院财经学院闫红瑛曾经分析认为,西藏旅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偿债能力都较弱。而且在2014年8月9日,西藏自治区境内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涉及的西藏圣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为西藏旅游的子公司。圣地汽车公司及该公司法人欧阳旭、西藏旅游公司总经理苏平收到了西藏自治区安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藏自治区安监局决定给予圣地汽车公司500万元的经济处罚,给予欧阳旭、苏平处上一年年收入80%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大事故对西藏旅游带来影响之外,西藏对旅游安全监管加强后西藏旅游行业在2015年受到了直接影响。西藏旅游披露的2015年上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18.5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60%,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亏2,585.10 万元。
胡氏兄弟在强调个人行为之际,记者却了解到,西藏投资,近年来一直谋在西藏旅游市场上有更大布局。从航空、到酒店,西藏投资不断落子。而且,西藏投资也面临区内其他投资公司的挑战。从公开报道看,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司有望在今年内实现资产过百亿,无疑将会危机到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的江湖地位。西藏社科院经济所所长王代远对记者表示,西藏除了基础建设之外,重点需要发展旅游资源。数据显示,2014年西藏旅游业突破了200亿元。对于旅游这块大蛋糕,西藏投资能够漠然视之吗?
当然,胡氏兄弟已经将举牌行为视为个人行为,其背后的力量也在风波中禁声。然而,早就嗅到危机袭来的西藏旅游大股东国风集团并没有松懈。8月初,国风集团宣布,股东白平、欧阳莉、欧阳威分别将其持有的2.58%、9%、4.89%国风集团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孙陶然,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孙陶然将持有16.47%的国风集团股权。国风集团股东欧阳威还将其持有的4.11%国风集团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赵文权;同时,白平将3.42%国风集团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张军。公开信息显示,赵文权现任蓝色光标(300058.SZ)董事长兼总经理,系蓝色光标第一大股东;现任北京拉卡拉电子支付公司董事长、总裁的孙陶然,则在蓝色光标中位居第六大股东。媒体报道,西藏旅游实际控制人、国风集团董事长欧阳旭与孙陶然、赵文权均为北大校友。本报记者查阅工商档案发现,9月2日,相关股权关系已经完成变更。
本报记者还了解到,蓝色光标对于西藏旅游文化产业也早以“垂涎”。早在2011年,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就在西藏设立了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820万元,赵文权担任董事长。
随着蓝色光标灵魂人物助力,这场雪域高原的大战势必会更加激烈。然而,面对股东的争夺战,被大股东列入了第三被告的西藏旅游却颇为无奈。9月10日,西藏旅游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我们也尽责进行各种公告和配合监管部门,但是现在也没有什么更多的可以说的,有什么情况会及时予以公告。
但是,本报记者与法律人士交流后了解到,进入司法程序,或许也很难让胡氏兄弟收手或者退出。重庆凡赛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颜智勇对记者说,法院受理,并不会代表对实体案件有任何倾向系意见,仅仅是启动诉讼的程序而已,胡氏兄弟对于西藏旅游股权增持,本身是有效的,相关法律对于违规的行为只是一种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规定。
愈演愈烈的大战,鹿死谁手,或仍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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