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在京试点成效如何?最新回应来了
发布时间:2023-7-24 22:39阅读:354
7月24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在京试点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
2021年3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深圳开展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2022年7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广东、北京、深圳、青岛、宁波等地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进一步优化管理政策,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2023年5月19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称,决定在北京、广东、深圳开展试点,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
为保障试点业务顺利开展,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研究制定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并于6月30日发布实施。
央行营业管理部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长段爽丽表示,该项试点是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支持北京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北京“两区”建设深化外汇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重要突破,对促进北京地区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支持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据段爽丽介绍,试点政策吸收现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和外币资金池的政策优势,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整合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业;二是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额度归集比例;三是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四是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效果如何?段爽丽表示,北京自2012年以来一直是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改革的先行试验区,已有105家跨国公司(其中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企业15家)开展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覆盖制造业、服务业、信息技术等多个行业,境内外成员企业近4800家。本次试点与2021年开展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共同构成支持不同类型规模跨国公司的政策体系,为跨国公司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试点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资金管理效率,降低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
段爽丽表示,下一步,央行营业管理部、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将按照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的要求开展试点工作,便利更多在京跨国公司全球化资金管理,助力北京构建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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