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
发布时间:2022-9-4 22:42阅读:273
9月2日,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商所、大商所和中金所发布公告,明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可参与的金融衍生品品种。
具体来看,上期所允许QFII、RQFII参与黄金、白银、铜、铝、锌、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黄金、铜、铝、锌期权合约。上期能源允许QFII、RQFII参与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期货合约,原油期权合约。
郑商所允许QFII、RQFII参与PTA期货合约、PTA期权合约、甲醇期货合约、甲醇期权合约、白糖期货合约、白糖期权合约、菜籽油期货合约、菜籽油期权合约、短纤期货合约。
大商所允许QFII、RQFII参与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合约。
中金所表示,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股指期权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股指期权交易的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这意味着QFII、RQFII可参与沪深300股指期权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
同时,为便于QFII、RQFII参与商品期货、期权合约的交易,上期所及上期能源、郑商所、大商所还发布了关于做好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参与商品期货、期权合约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具有期货交易所境内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银行,可以直接从事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通知还明确,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合格境外投资者委托进行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商所和大商所商品期货、期权合约交易的,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和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为合格境外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并严格按照《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合约的公告》等有关要求,做好客户交易权限的管理工作。
业内人士表示,期货交易所进一步明确QFII、RQFII参与我国境内期货市场品种,增加一系列期权品种,是我国期货市场引入境外交易者后的又一新举措,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深化,有助于增强我国期货市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明确QFII和RQFII可交易的商品期货品种,表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开放的步伐正在逐渐加快。从公布的品种看,一些进口依赖度较高的产业链品种优先对QFII和RQFII放开。”物产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告诉期货日报记者,随着通过QFII以及RQFII引入境外交易者,境内外期货市场价格联系将更为紧密,我国期货市场提升国际定价权的条件也将更加成熟。
对于QFII、RQFII可参与股指期权,景川表示,这是我国取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的配套措施,将为境外投资者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创造便利条件,同时也有助于我国证券市场融入全球金融市场。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乾认为,扩大QFII和RQFII可投资的商品期货、商品期权和股指期权范围,在丰富境外合格投资者风险管理工具的同时,还有望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给我国期货市场带来资金增量。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