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自主配售存在寻租空间
发布时间:2015-8-19 07:51阅读:657
为保证新股价格合理,2013年6月,证监会在《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网下发行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配售。至于配售原则和方式,可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联讯证券首席策略师曹卫东认为,这给利益输送提供了便利通道。
2014年1月21日我武生物(44.620, -3.54, -7.35%)上市,此前一天,我武生物遭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黄建中实名举报,指其在IPO配售环节涉嫌寻租腐败。资料显示,一位名叫柳海彬的自然人申购200万股获配了100万股,而出价更高的社保基金四零九申购1800万股却仅获配了61.63万股,计划有效报价100万股的东吴证券(16.90, -1.51, -8.20%)资产管理更是一股未得。
黄建中教授表示,在目前市场环境和证券监管力量还很有限的背景下,推行自主配售权制度,无异于让保荐人和发行人掌握了数以千万计的利益支配权,这就难免会造成防不胜防的制度性腐败问题。所以,他认为现在实行券商自主配售的条件还不成熟,提议尽快对现行IPO规则进行“大手术”,暂停不适合现实国情的券商自主配售权。
知名经济学家华生[微博]也认为,我们有中国特色的发行价和发行制度,应该有中国特色的二级市场进行配套。“券商配售是最大败笔。”中国股市新股受吹捧,如果过多机构投资者以及承销商取得最大的权利,只会增加寻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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