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客户不赚钱,量化私募管理人不能提取超额业绩报酬
发布时间:2022-1-14 09:05阅读:234
2022年开年首周,A股就开局不利。随之带来的就是私募产品的净值急降,私募机构业绩转冷。有百亿私募被爆净值跌破预警线,也有百亿私募冠军狂跌超8%。去年备受关注的量化私募也未能幸免,也有头部量化私募被曝出现超额回撤。
近日,又有市场消息称,量化私募有了新的监管要求。有券商托管方收到窗口指导,量化私募在新产品备案过程中被告知,后续私募管理人在客户亏损的情况下不得计提超额收益部分的业绩报酬,而且计提完成后客户持有份额不能为亏损状态。净值下不能提超额提业绩报酬,也就是说在指数增强产品中,客户如果不赚钱,基金管理人就不能提业绩报酬。
记者也从招商证券托管部1月活动中使用的《近期产品备案政策及最新业务模式解读》PPT中看到,指数增强业绩报酬超过指数即可计提已不合规,指数增强产品在客户亏损的情况下不得计提业绩报酬,私募管理人需要确保计提超额部分的业绩报酬后投资人持有份额收益为正,就是私募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后投资人也要处于正收益状态。
那么何为指数增强产品的超额计提,有量化私募人士介绍,指数增强策略是量化私募三大核心策略之一,其业绩报酬提取方式包括按照绝对收益计提和按照超额收益计提两种。超额计提存在投资人在亏损状态下还要计提业绩报酬的可能性。如产品对标指数在合同期内涨了10%,产品涨了30%,则管理人的超额收益为20%,投资者只需要付这20%的业绩提成。但如果对标指数在合同期内跌了20%,而产品跌10%,虽然投资者已经亏了10%,但管理人仍能在超额的10%里计提收益。
不难看出,这种计提方式在指数下跌的情况下,对于投资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有私募人士介绍,也有投资者认为超额收益计提能扣除掉一部分指数上涨带来的收益部分,希望按照超额收益来计提,但这类投资者一般都是比较专业的。总体来看,超额计提方式不是国内量化私募的主流收费模式。
去年,量化私募管理规模突破万亿,百亿级量化私募也达到28家,量化私募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受到监管的关注。
去年11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上线“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发布后,量化私募基金管理人报送运行数据的频率从季度提高到月度,申报指标也较先前版本细化。
稍后,也是在11月,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向券商下发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量化交易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券商开展量化交易数据信息报送工作,以进一步掌握证券行业自营、资管量化策略和规模情况。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量化私募备案节奏明显减慢。有私募数据统计机构的数据显示,截至1月13日,量化私募备案新产品数量仅为52只,而2021年1月量化私募备案数量高达565只,去年12月也高达768只。另一个影响量化私募备案新产品的原因则是2021年量化私募迅速扩容带来的市场策略容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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