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信披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5-8-2 22:52阅读:393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 7月31日透露,证监会今年对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已依法快速对26件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18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另外,目前已对违反规定和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52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7项;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91项,采取限制交易措施34项。
张晓军介绍,证监会依法快速对上海超日、皖江物流 、青鸟华光 、大元股份等26件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18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2259.23万元,并依法对上海超日、青鸟华光的7名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2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博元投资由于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并被暂停上市。除此之外,还有15件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张晓军分析说,证监会今年处理信息披露案件呈现出两个特点:第一,直击违法行为要害,准确认定违法行为。近年来,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呈现出违法时间长、手段隐蔽复杂、涉案金额大,影响面广等特点。以青鸟华光、上海超日和皖江物流为例,青鸟华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贯穿2007年至2012年,涉及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配合控股子公司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年度营业收入等多项违法行为。上海超日案违法手段隐蔽复杂,形式多样,涉及到未按规定披露在海外收购光伏电站项目、与境外合作方签订的协议以及向银行贷款过程中相关股权质押情况,同时还有虚假确认及提前确认巨额收入,未及时公告对已售太阳能组件调减价格的情况等多项违法行为。皖江物流案涉及金额巨大,影响面广,2012年、2013年虚增收入分别达到数十亿,虚增利润上亿,同时还涉及未披露巨额担保等违法问题。面对当前各类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快速组织审理力量对案件进行审理,准确认定事实,依法作出处罚。上述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高效快速处罚,对于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上市公司合规意识,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严格退市制度 ,对有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坚决予以退市 。今年,证监会加大退市制度实施力度,对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或坚决移送,对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上市。博元投资暂停上市,表明了证监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态度,表明了证监会净化资本市场的决心。
张晓军表示,今后,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断完善退市制度,促进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筑牢资本市场的基石,还市场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7月31日还通报了对违反规定和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的执法工作情况。张晓军表示,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期,证监会集中处理了一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和承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目前,证监会已对涉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短线交易以及窗口期减持、违反承诺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52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7项;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91项,采取限制交易措施34项。
张晓军提示说,针对减持问题,《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自律规则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则,不得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对股份减持作出相关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对于违反规定和承诺的减持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予以查处,证券交易所将依据自律规则予以处理,同时记入诚信档案。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