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的权利金与时间价值
发布时间:2021-5-20 16:04阅读:1072
大家都知道期权的买方支付权利金获取未来一段时间的权利,而买方收取权利金以后拥有了义务。但是你知道期权的权利金的大小与约定未来时间段的长短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吗?
国内的商品期权多为美式期权,可以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进行行权,这样的情况下时间越长,标的价格变动的可能性越大,对应的权利也就越大,时间越接近到期日,价格变动的可能性越小所以越接近到期月时间价值也就越小。
在期权中,权利金由时间价值与内涵价值组成。
内涵价值是不考虑权利金的情况下,买方立即行权可以获得的收益。
时间价值为期权权利金扣除内涵价值的部分。
在上面的讲解中,我们知道了越接近期权的到期日,期权的时间价值越小,而权利金由内涵价值与时间价值组成,那么越接近到期日,时间价值越小,权利金也就越小。
在一般的看法中都认为期权的买方支付权利金,拥有可以在未来行权的权利,且在期权市场的交易中是可以提前平仓的,即把自己手里的权利转让出去再把权利金收回来,这样对买方来说太具有优势了。然而,期权买方平仓的时候是作为卖方的,再收到手里的权利金中包含的时间价值更少。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买方拥有这么大的优势,在期权交易中赚钱的往往是卖方的原因。
看到这样情况,才接触期权的你会选择做期权的买方还是卖方呢?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