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为何沉默
发布时间:2021-3-2 10:00阅读:716
建行之所以沉默应对“贱卖论”,是因为“专家”们很容易从上述“贱卖”公式中快速计算出“建行被贱卖金额”,但是,没有人计算过建行引进的美国银行管理和技术的价值;没有人计算过美国超过60位专家(协议是50人)3年来对建行各个部门提供的援助;没有人估算过美国银行投资建行带来的无形资产价值;当然,也不会有“贱卖论”者再提建行以较低价格收购美国银行在内地(对公网点除外)和香港、澳门的网点。
建行之所以不愿过多回应“贱卖论”,是因为总得有机构承担这些质疑。
比如,最新一轮“贱卖论”代表作《“建行贱卖论”说明了什么》一文中提到,像所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一样,建行注资上市之初眼光向外,以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为能事。目的是为了中国金融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国际化,但由此付出的代价是无法形成公开的竞争市场。对外部分开放(因为外资持股比例受到刚性限制)、对内不开放市场的结果就是,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金融机构丧失定价权,外资一致看空中国金融股价格,必须给予外资汇率折价。”
据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至少该文在这个问题上有诸多没弄明白之处。
第一,“像所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一样,建行注资上市之初眼光向外,以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为能事”。这不是建行自己能决定的——且不论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是否应该。这是银行业监管机构要求商业银行股改所必需的,当时,银监会为保证建行引进较为合适的战略投资者,还提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四大原则。银监会之所以让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也是有历史背景的。其后的2006年初,银监会颁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要求,新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同年末,银监会删除“境外”两字。
第二,海外战略投资者是从中央汇金公司收购建行股权,汇金公司是海外战略投资者的主要谈判对象,建行只是受汇金公司委托参与谈判。
第三,“对内不开放市场的结果就是,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金融机构丧失定价权”,这一说法与历史事实不符。
最近,建行高层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透露,建行在2005年股改的时候,并非“对内资不开放市场”,恰恰相反,而是部分内资对建行能否成功上市并卖个好价钱没底。
建行高层说,当时寻找国内投资人的过程颇为艰难。建行试图引进发起人股东,向国家电网、宝钢、长江电力、中海油、中国人寿等发出参股要约。后来,部分国有大公司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退出了。
这也恰恰证明,美国银行是一家有远见的银行,其收益(如果有的话)也是与其承担的风险成比例的。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