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期货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2020-12-9 11:27阅读:648
交易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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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保证金实行分级管
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
金比例。
1. 焦炭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交易保证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30%
2. 焦炭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限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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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 交易保证金(元/手)
N≤25万手 合约价值的5%
25万手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
寸的最大数额。
期货公司会员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单边持仓量 >5万手
交易时间段\现仓单位 % 手 手
合约一般月份 2400 2400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25%×N 900 900
交割月份 300 300
N为期货公司会员持仓比例系数,交易所可以根据相关情况调整。
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时间段的持仓限额标准自该交易时间段起始日前一交
易日结算时起执行。
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限制。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