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规】独家解读,新旧产品究竟怎么选?
发布时间:2020-12-7 22:04阅读:321
想必大家都知道了,重疾市场现在处于新旧交替的关键时候。
关于为什么要发布新规?
我们别的不多说,但有个道理我们应该知道,那就是有了规定才能规范保险公司,规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能够买到有保障效果的重疾。
重疾新规落地,我们不摇旗呐喊的宣传 ”现在不买保险,以后重疾没必要买“。
艾保会站在中立的角度,带你去重新解读重疾新规,并提出中肯建议。
废话不多说,今天直接单刀直入的来讲讲重疾新规,相信你看完一定会有自己的思考。主要内容:
-
重疾新规改了啥?有利和不利
-
恶性肿瘤拆解条款
-
急性心肌梗死拆解条款
-
轻症限定上限30%
-
重疾新规问题汇总
01重疾新规改了啥?
一、好的方面:
1、重疾种类增加
新增3个重疾病种,分别是: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新增3个轻症病种,分别是:
恶性肿瘤——轻度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目前在售重疾险基本涵盖以上新增病种,影响不大!
2、理赔紧跟医疗水平,部分疾病理赔变规范
a、开胸手术(旧定义)➪冠状动脉搭桥术➪切开心包/心脏(新定义)
b、不包括小肠移植(旧定义)➪重大器官移植术➪包括了小肠移植(新定义)
c、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旧定义)➪急性心肌梗塞➪增加了临床数据(新定义)
d、不含胸腔镜和腹腔镜(旧定义)➪主动脉手术➪包含胸腔镜和腹腔镜(新定义)
二、不好的方面:
1、恶性肿瘤理赔更严格
新规明确提出了恶性肿瘤的赔付范围,还增加了一个细微的变化,即鉴定的方式。
过去没有严格的标准,现在明确要求必须达到病理学标准,即把癌症组织提取出来做化验,确认是恶性肿瘤后,才符合赔付标准。
2、“两不保”:早期甲状腺癌不算重疾,原位癌不算轻症
1、分级赔付
不论轻症重症都按重疾赔付,比如买50万保额,赔50万(旧定义)➪分级赔付:TNM分期I期或以下按轻症赔付,比如50万保额,赔15万;TNM分期I期以上按重疾赔付,比如买50万保额,赔50万。(新定义)
2、原位癌,交界性肿瘤不赔
“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被剔出“轻度恶性肿瘤”保障范围!除非保险公司单独增加这两项保障,否则不再赔付。
02恶性肿瘤拆解条款
1、限定“组织病理学”检查,才可以确诊赔付
首先来看这条,“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非常重要,很多人忽略由现规的“病理学检查”到“组织病理学检查”的变化。
病理学检查,可以分为组织病理活检、细胞病理检查等检查方式。
现有的条款是写了只要是“病理学”检查判定为恶性肿瘤,就可以赔付。
比如常见的肺癌、子宫颈癌、乳腺癌等可以通过脱落细胞学(细胞病理学的一种)来确诊。
但新规里,限定了必须“组织病理学”检查,才可以确诊赔付。
排除了经常用的细胞学检查,比如穿刺。如果穿刺结果为恶性,新规条款并不认这个结果。
看看高发的甲状腺癌,有些就是穿刺确诊的,有些是采用消融的手术,连病理报告都没有,或者一些不适合做病理切片的癌症,这些在新规后都无法得到理赔。
带来的后果:加大了一些癌症的理赔难度!
2、加入了“国际疾病分类学肿瘤学专辑”第三版范畴
简称ICD-O-3,其中形态学编码是3、6、9的为恶性肿瘤。
ICD-O-3形态学编码一共是6种:
0:良性肿瘤
1:动态未定性肿瘤
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
3;恶性肿瘤(原发性)
6:恶性肿瘤(转移性)
9:恶性肿瘤(原发性或转移性未定)
那就排除了前三者,特别是动态未定性的交界性肿瘤,明确无法赔付。
带来的后果:规范了定义,但同时也切断了通融理赔的可能!
3、轻度甲状腺恶性肿瘤被放入轻症
这条是所有保险人面对重疾新规的第一反应。
由于甲状腺癌被检测率和存活率极高,而重疾险的初心是得了严重影响生活的疾病,才可以理赔的保险金。
显然,甲癌不属于“严重影响生活”的范畴。
带来的后果:一些轻度恶性肿瘤理赔金从100%的保额降到了 30%保额。
03急性心肌梗塞条款拆解
心梗的赔付定义同恶性肿瘤一样,分了严重及较轻(轻症)。
总结下就是,本来只需要满足4个条件中的3个,就可以理赔。比如“急性胸痛”,心电图的改变及心肌酶或者肌钙蛋白诊断意义升高,都没有明 确规定了具体指标。
新规把这些指标都明确规定了范围,且必须同时满足7条定义(CK-MB 或cTn升高或降低,至少一次达到或超过心梗死的标准;缺血性胸痛;缺血性心电图改变;病理Q波;心肌活性丧失或出现局部室壁运动异常; 冠脉血栓;及后续6项满足其一),才能赔付。
带来的后果:以前符合条款即可理赔重疾,现在如果条件未达到,可能 会只赔付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症)。
04轻症限定上限30%
在重疾险发展历史上,保险公司不断突破了产品的限制,一次次创新。
其中,中症就是前年开创的,中症介于重疾和轻症之间,最高可以赔付保额的60%。
而且大部分中症都是有对应的重疾和轻症的,比如脑中风后遗症。
但是新规一出,把轻症列为30%赔付比例,且“不应高于相应重疾的30%”,这就直接把中症这条线切断了。
即使有中症,也必须和相应重疾无关,但这样的中症存在就鸡肋了。
带来的后果:低于重疾理赔标准的疾病不能超过30%保额。
05重疾新规问题汇总
Q:之前买的保险,受到新规影响吗?
A:在重疾新规施行前,购买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疾产品,按照旧规范标准对应的产品条款进行理赔审核,大家可以看自己的保单,已经购买的依旧按照保单合同约定执行。
Q:新规主要优势在哪?
A:除了急性心肌梗死之外的其他心脑血管疾病在理赔定义做的更符合现代医疗技术, 理赔更平滑。如果家族有心脑血管病史,可以更侧重新规重疾险。
Q:对比新规,目前的重疾优势在哪?
A:现在重疾险针对恶性肿瘤,无论是极早期还是晚期的条款是非常友好的。疾病定义在理赔实操中,可赔可不赔的情况下,有获赔的几率。新规规范了术语,避免理赔纠纷的同时,降低了理赔率,且最高发的甲癌将为30%, 无疑是保障被削弱了。
Q:该怎么买重疾?
A:建议现有的重疾和新重疾都要配置,互相搭配。组合的好处是,一来各个疾病都可以申请到最宽松的赔付条件,二来投保两家以上公司,还可以交叉理赔,互相制约,完美平衡。
总结:
买重疾险:挑选+付款≠拥有,买重疾险需要通过健康告知的“问询”来“审核”年龄所对应的数字是不可逆的。
健康情况随着年龄增长会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在健康的时期要未雨绸缪、及早规划。
艾保已经强调很多次了,没有什么更好的保险或是最好的保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现在这个阶段买保险,要综合考虑自身需求和健康情况!如果现有重疾产品目前的保障责任,能符合自身健康需求,那就要抓紧在这段过渡期内,选择已有的心仪产品。
翻来覆去挑选所谓的”最好的”产品,却又无法下定决心,不光会耗尽自己的时间与精力,而且好产品也在不断和你插肩而过。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