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转换选择权到期 转换者仍有“犹豫期”
发布时间:2020-9-3 15:14阅读:356
去年8月份,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公告。随后在去年12月份,央行发布通知,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个人房贷办理LPR定价基准转换需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在临近这一节点时,8月12日,工农中建邮储五大国有银行同时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因此,“转不转”在近几个月成了房贷族的“小纠结”,朝英的感受也是如此。“我一开始担心未来的确定性,不想将利率转成LPR定价,但是我看了一些专门的分析文章,主流观点是房贷利率低于4%的可以不转,高于4%的还是建议转,而我之前的房贷利率大概是4.532%。”
《证券日报》记者采访多位贷款人发现,在被动转换LPR定价的人中,部分人士属于对转换的影响不了解,也有部分人是默认被转换。
目前已进入9月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应该已经完成了存量转换。中国银行副行长郑国雨8月31日在中国银行2020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中行已经顺利完成全部存量浮动利率房贷LPR转换工作。
在一家国有大行工作的董先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其实贷款人不用过于纠结,从目前来看转为LPR定价是划算的,除非是贷款期限已经没剩多久,或者属于贷款利率非常低的情况,可以选择不转。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也持有相同观点。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近几年就要偿还完贷款的居民,不去调整也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偿还年限还较长,按照LPR定价进行会更好一些,后续可能会享受LPR调整带来的一些优惠。
此外,被动调整为LPR定价的贷款人,还可以根据年内LPR走势再决定是不是调回固定利率。根据五大行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而在年底之前,LPR还会有4次报价。
在严跃进看来,银行此次“一刀切”进行统一调整是为了提高转换效率,消费者没必要把此举理解为银行一定会加息,毕竟,LPR定价机制是市场定价行为。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