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的账户计算、追加资金、强行平仓以及爆仓的理解
发布时间:2020-8-20 11:44阅读:789
对期货投资者而言,会算账可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由于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而且又实行每日清算制度,故期货交易的账户计算比股票交易来得复杂。但只要掌握要领与规则,学会也不难。
在期货交易账户计算中,盈亏计算、权益计算、保证金计算以及资金余额是四项最基本的内容。
按照开仓和平仓时间划分,盈亏计算中可分为下列四种类型:今日开仓今日平仓;今日开仓后未平仓转为持仓;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平仓;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继续持仓。
各种类型的计算方法如下:
今日开仓今日平仓的,计算其买卖差额;
今日开仓后未平仓转为持仓的,计算今结算价与开仓价的差额;
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平仓的,计算平仓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
上一交易日持仓今日继续持仓的,计算今结算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
在进行差额计算时,注意不要搞错买卖的方向。
下面举例说明。
案例某客户在某期货经纪公司开户后存入保证金10万元,在4月1日开仓买进9月大豆期货合约40手(每手10吨),成交价为2000元/吨,同一天该客户卖出平仓20手大豆合约,成交价为2030元/吨,当日结算价为2040元/吨,假定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手续费为单边每手10元,则客户的账户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2030-2000)×20×10=6000(元)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2040-2000)×(40-20)×10=8000(元)
当日盈亏=
6000+8000=14000(元)
手续费=10×60=600(元)
当日权益=100000+14000-600=113400(元)
保证金占用=2040×20×10×8%=3264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113400-32640=80760(元)
案例
4月2日,该客户买入8手9月大豆合约,成交价为2030元/吨;随后又卖出平仓28手9月大豆合约,成交价为2045元/吨;后来又卖出50手9月大豆合约,成交价为2035元/吨。当日结算价为2060元/吨,则其账户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2045-2030)×8×10+(2045-2040)×20×10
=2200(元)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2045-2060)×50×10=-7500(元)
当日盈亏=
2200-7500=-5300(元)
手续费=10×86=860(元)
当日权益=113400-5300-860=107240(元)
保证金占用=2060×50×10×8%=8240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107240-82400=24840(元)
案例
4月3日,该客户买进平仓30手,成交价为2050元/吨;后来又买进开仓9月大豆合约30手,成交价为2070元/吨。当日结算价为2070元/吨,则其账户情况为:
平仓盈亏=(2060-2050)×30×10=3000(元)
历史持仓盈亏=(2060-2070)×20×10=-2000(元)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2070-2070)×30×10=0(元)
当日盈亏=
3000-2000+0=1000(元)
手续费=10×60=600(元)
当日权益=107240+1000-600=107640(元)
保证金占用=2070×50×10×8%=8280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107640-82800=24840(元)
注意:当日交易结束后,该客户的实际持仓为30手多头与20手空头,如果扣除其20手对锁仓,则净持仓为10手多头。
02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我们已经知道,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余额。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账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此举被称为追加保证金。如果账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按照规定,期货公司可以对该账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
案例某客户账户原有保证金120000元,5月9日,开仓买进9月大豆合约80手,均价2400元,手续费为单边每手10元,当日结算价为2380元,保证金比例为5%。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2380-2400)×80×10=-16000(元)
手续费=10×80=800(元)
当日权益=120000-16000-800=103200(元)
保证金占用=2380×80×10×5%=9520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103200-95200=8000(元)
5月10日,该客户没有交易,但9月大豆合约的当日结算价降为2350元,当日账户情况为:
历史持仓盈亏=(2350-2380)×80×10=-24000(元)
当日权益=103200-24000=79200(元)
保证金占用=2350×80×10×5%=9400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79200-94000=-14800(元)
显然,要维持80手的多头持仓,保证金尚缺14800元,这意味着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必须追加保证金14800元。如果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那么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其持仓实施部分强制平仓。经过计算,79200元的权益可以保留的持仓至多为79200/(2350×10×5%)=67.4手。这样,经纪公司至少可以将其持仓强平掉13手。
03爆仓爆仓是指账户权益为负数,这意味着投资者的保证金不仅全部损失光,而且还倒欠了期货公司。正常情况下,在逐日清算制度及强制平仓制度下,爆仓是不会发生的。然而,在有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在行情发生连续同方向停板时,持仓头寸较多,此时逆方向的账户很可能就会爆仓。
案例资料如上述案例。5月11日开盘前,客户没有将应该追加的保证金交给期货公司,而9月大豆期货又以跌停板价2280元/吨开盘并且被牢牢封住,即只有卖单没有买单。期货经纪公司想将该客户的多头持仓强制平仓,但无法实现。当日,结算价就是2280元/吨。如果对该账户进行结算,就可发现:
当日历史持仓盈亏=(2280-2350)×80×10=-56000(元)
当日权益=79200-56000=23200(元)
保证金占用=2280×80×10×5%=9120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23200-91200=-68000(元)
期货公司在收盘后又向该客户发出追加68000元保证金的通知书,但该客户在5月12日开盘前仍旧没追加资金。于是,期货经纪公司在当日开盘价2240元的价位上将该客户的80手多单强制平仓。这样,该账户的情况为:
当日平仓盈亏=(2240-2280)×80×10=-32000(元)
手续费=10×80=800(元)
实际权益=23200-32000-800=-9600(元)
即该客户倒欠了期货经纪公司9600元。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