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产生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0-6-16 20:02阅读:584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交易始于一九八六年五月六日,该股市指数期货合约是根据恒生指数及其四项分类指数:地产、公用事业、金融及工商而定。
合约分为四个月份,即当前月、下一月、以及后两个季月,当前为4月,则合约分为4月恒指、5月恒指、6月恒指、9月恒指,4月合约现金交割之后,则合约变化为5月合约、6月合约、9月合约、12月合约,之后循环反复。
合约价值则等于合约的现行结算价格乘以五十港币。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香港股指期货的产生及其迅猛发展阶段、体制改革阶段及其稳步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一九八六年五月至一九八七年十月,即总结为指数期货的产生、迅猛发展和交易危机。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七年,世界股票价格指数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机,在世界股指期货大发展的良好背景下,一九八六年五月份,香港期货交易所成功推出恒生指数期货交易。在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挂牌上市后的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期货交易火爆,发展势头迅猛,当年五月份日均成交量为1,800份,到了一九八七年十月,成交量突破25,000份,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六日成交量破纪录放大到40,000份。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美国华尔街股市单日暴跌近23%,并由此引发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风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一九八七年十月中下旬,香港股市同样无法避免历经四天的严重股灾,股指期货出现首次交易危机。
由于香港期货交易所应付对手风险能力不足,加之当时期货保证公司保证服务欠缺,恒生指数暴跌420多点,香港期货交易所不得不增加保证金和扩大停板价幅,期货指数迅速跌至停板。很多会员由于大面积亏损需要及时补充履约保证金却无力支付,导致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结算额,欠款额高达数亿港币。十月二十日,纽约道.琼期指数暴跌,鉴于不少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拖欠债务,香港股票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宣布休市四天。
第二阶段:香港期货交易所被迫改革。1987年10月,美国股市暴跌引发了全球股灾,香港股市历经四天惨跌,股指期货交易出现严重危机。为了应对当时庞大的保证金不足引发的严重债务风险,特别是为防止日后期货交易可能出现的潜在交割危机,香港期货交易所着手对结算和保证制度进行大刀阔斧改革。
香港期货交易所推出股指期货合约时最早结算任务完全是由结算所承担,结算所管辖会员的买卖,并监控会员可能发生的交易风险;而会员则管辖其客户的买卖,负责监控客户交易风险,会员执行结算所的可靠程序,但并不负有履行其保证的功能或义务,即不能保证客户能支付任何未平仓合约保证金。一九八七年十月出现交割危机之后,结算制度的改革要求提上日程。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香港期货交易所作出一个拯救期货市场的决定,即由香港政府出资50%,主要银行和经纪出资50%,筹措一笔二十亿元港币的备用贷款给予香港期货保证公司(之后增至港币四十亿元),增强其抗风险能力,保证香港期货交易所所有期货合约的履行。之后,保证公司动用了约二十亿元港币的备用储备来处理未能履行合约经纪会员的十八亿元未平仓合约。但之后政府规定该笔贷款将通过追讨未履行责任会员欠款及期货合约和所有股票交易的特别征费来偿还。通过征收特别征费偿还交割债务,无形中将该笔拯救贷款转嫁到了投资者身上。
随后期货交易所继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强其抗风险能力,并且使其监控市场风险的功能得到加强。
改革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
其一,将会员分为四种等级,只替自己买卖的经纪划为第一类经纪会员,代表自己及交易所会员客户进行交易的经纪划为第二类经纪会员,代表非会员客户进行交易的经纪划为第三类经纪会员,有包销权的经纪则划为第四类经纪会员。交易所依据承受风险的大小相应提高交易经纪会员的股本要求,通过此次改革,每一类经纪会员被要求对其顾客的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监察,且会员还负有承受客户可能拖欠保证金的风险。
其二,通过改革成立二亿港币的储备基金,代替以前的保证公司,期交所结算公司可以利用该笔基金直接支付经纪会员拖欠的保证金,及时化解市场交易、交割风险。
其三,改革的另一结果是对结算所进行重组。为了更严格地保证经纪会员存放发展按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通过此次重组,将结算公司并为期货交易所的附属公司,完成日常交易和交割的结算任务,更便于期货交易所及时控制风险和应对危机。
第三阶段:交易所改革后至今,金融期货市场的规范和发展。经过系列改革,香港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活动逐渐稳定,投资者重新恢复对股指期货交易的信心。市场体制和各项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交易量不断上升,并且为我国内地的股指期货建立和日后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可行性经验。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