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企业怎么申领政策补贴?
发布时间:2020-5-25 09:29阅读:183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无锡市文广旅游局获悉,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降成本、拓市场、促消费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无锡市文广旅游局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相关文旅单位进行申报。
陈敏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指南》中的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旅游业载体减租补贴、旅游服务业企业贷款贴息、旅行社接待游客人数超额奖励、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补助、文化场所经营业绩奖励和演出团体经营业绩奖励六个方面。支持对象为无锡市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业(文化旅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要求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失信行为(新设企业除外),其法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补贴标准和申请方式如下。
1、旅游业载体减租补贴
对旅游等级景区、非等级收费类景区、原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等直接面向中小商户的旅游业载体,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1月26日之后)主动减免入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租金1个月及以上的(含减半征收2个月及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减免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经营主体需在营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张贴租金减免公告。获得租金减免的商户数不低于商户总数的85%。
2、旅游服务业企业贷款贴息
对 2020 年 2 月至 4 月经营性贷款余额 50 万元(含)以上的旅游等级景区、非等级收费类景区、原省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服务业企业,按不超过其 2 月至 4 月实付利息的 3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3、旅行社接待游客人数超额奖励
对2020年接待在无锡至少游览一个收费景区的游客达到5000人次的旅行社,超出5000人次部分按每人次10元给予奖励,单个旅行社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单位应满足:自工商注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经营满2年、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且2020年度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人数不少于3人。
4、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补助
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2020年在各类媒体投放的无锡旅游产品、线路广告,以及开展的各类旅游营销活动,按照投入额的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5、文化场所经营业绩奖励
对2019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的演出场所,按其2020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6、演出团体经营业绩奖励
对2020年1月1日前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演出团队,按2020年营业收入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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