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参与万盈金融假标制作一犯罪嫌疑人被审查起诉
发布时间:2020-5-18 10:38阅读:479
5月1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一则告知书显示,此前参与万盈金融案中制作假标的嫌疑人马烽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马烽于2016年2月份在上海富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项目经理。马烽直接受犯罪嫌疑人袁宇泽(已移送审查起诉)的领导,将上海、浙江以及“万盈金融”的核心企业作为借款人制作成标的在万盈金融平台发标,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马烽在明知是假标的情况下依然作为出借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参与了部分假标的制作。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还表示,因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
以下为:《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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