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公司业绩补偿缩水八成,信隆健康收关注函:是否再调整?
发布时间:2020-4-1 13:52阅读:370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31日电 因参股公司业绩补偿缩水八成,深交所向信隆健康(002105,股吧)下发关注函,要求后者就业绩补偿金额确定的依据,投资合理性及后期是否会继续调整业绩补偿方案等作出说明。
3月24日,信隆健康披露《关于变更参股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式的公告》,称将对天腾动力原投资方案中的业绩承诺和补偿方案等事项进行调整。
根据公告,业绩补偿比例由原来的100%变更为20%,即补偿金额=(当年应达到的合并净利润-当年实际合并净利润)*20% 。关注函要求信隆健康说明业绩补偿金额确定的依据、调整业绩承诺和补偿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信隆健康于2018年公司出资3000万元增资天腾动力并获得20%的股份。天腾动力2018年亏损1221万元,2019年亏损1807万元。对此,深交所要求信隆健康说明公司此次投资的合理性、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在投资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并详细说明天腾动力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后续举措。
信隆健康已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参股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本次为业绩承诺的第二次调整。深交所要求信隆健康说明,如2020年及以后年度天腾动力经营业绩及状况未改善,是否会继续调整业绩补偿方案。
上述公告还称,天腾动力实际控制人刘罕创业3年来除工资薪金,未有其他收入。对此,关注函要求信隆健康结合业绩补偿义务人实际情况,说明是否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以及保证履约的相关保障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信隆健康是一家从事自行车车把、立管、坐垫管、避震前叉等自行零配件及体育运动健身康复器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公司。
回溯公告,2018年8月,信隆健康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增资天腾动力,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天腾动力20%股份,当时相关业绩承诺方承诺天腾动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当年合并净利润分别达到-300万元、1000万元、2100万元、3200万元,若天腾动力当年实际完成业绩达到承诺业绩的90%以上则不触发补偿条款,且四年累计合并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补偿金额=当年应达到的合并净利润-当年实际合并净利润。
对于本次投资,信隆健康表示,天腾动力的产品为中置驱动系统,是E-Bike的核心组件,其主要客户为全球的E-Bike品牌商,ODM/OEM商以及希望进入到E-Bike领域的自行车厂商。本次投资能加强本公司与其未来深入的技术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符合本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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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截图
二级市场方面,信隆健康31日报收于4.91元/股,跌幅2%。(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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