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双职工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70万元
发布时间:2015-4-25 16:04阅读:603
新华网昆明4月25日电(记者白靖利)云南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5日发布公告,自4月27日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或父母及同户未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升至70万元;单身职工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也从30万元升至35万元。
根据公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及开户都满6个月(含)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借款申请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且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其贷款资格可合并计算,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
而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及开户都满6个月(含)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5万元。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申请贷款时公积金缴存时间进行了调整,从开户并连续足额缴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异地缴存职工转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时间未满6个月的,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后,原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在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房方面,取消了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家庭收入情况、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以及以往租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限制。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可全额提取。
作者:白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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