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现金添利1号
发布时间:2013-9-8 15:36阅读:975
l产品定位:
国联现金添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以本公司经纪业务客户为对象设计的。在不影响客户正常证券交易的前提下,将客户资金账户中的闲置资金统一管理,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以获取高于银行同期存款的较高收益。
l基本信息:
集 合 计 划 基 本 信 息 | 名称 | 国联现金添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前3个月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规模上限为10 亿份,集合计划成立满3个月后,根据试点运行情况维持规模上限10 亿份或提高至20 亿份。 | |
管理期限 | 管理期限为3年,设展期条款。 | |
推广期 | 自管理人发布发行公告后本集合计划可以开始推广,具体推广时间由管理人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 |
封闭期 | 不设封闭期。 | |
开放期 | 开放期为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可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 |
相关费率 | 1、认购费:0 %;2、托管费:0.05 %;3、管理费:0 %;4、业绩报酬:年化收益率超过分红权益期加权平均活期存款利率的部分提取50%。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成立初期,投资计划将限定于投资现金及各类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定期存款、货币型基金等。待试运行期结束后将加入剩余存续期限在397天内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最高级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一个月以内的债券逆回购。 |
l 产品特点和创新:
(1) 流动性好
投资对象主要是银行存款、货币基金、逆回购等高流动性和高安全性的标的,以获取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产品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摒弃了现有各银行托管的模式,产品运营流程大幅精简,资金运转的流动性好,在不影响客户正常证券交易的情况下大大优化了申购和赎回的流程,创新性地实现了签约客户的自动申购和赎回,T+0可用,T+1可取。
(2) 操作便捷
客户一次签约,自动参与、退出计划。客户签署集合计划合同后,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通过柜台系统自动生成客户参与、退出指令,无需手工操作,参与、退出便捷。
(3) 无管理费
本计划不收取管理费。除托管费等必要费用外,管理人根据产品运行的情况,仅对超出业绩标准的部分收取部分业绩报酬。创新的收费模式降低了客户的固定成本,保障了客户的最低利益,另一方面也将更好地激励管理人提高产品运作的收益率水平。
(4) 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
本计划管理人在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认购参与。集合计划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的份额与委托人持有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力,并根据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参与的部分或全部份额与风险准备金对集合计划存续期间任一工作日的收益亏损进行有限补偿,且期初参与的1000万自有资金中途不退出。
(5) 风险准备金有限补偿
为了维护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安全,同时鞭策管理人更好的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本集合计划将在每个分红期提取25%的业绩报酬作为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产品的亏损。用以弥补亏损的情况包括:1)对于跨分红期解付的定期存款,按照原有约定利率计提并分配的收益与按现有利率计算的预提收益差额由管理人来弥补;2)对于分红期内债券交易发生的实际损益,证券公司应当在交易当日予以全额确认。若确认债券交易损益导致当日债券组合部分预提收益为负,证券公司应当将当日债券组合部分预提收益弥补至零。风险准备金不足人民币200万时不可暂停从业绩报酬中计提;在此基础上,若风险准备金超过前一日计划资产净值0.5%时,可不再计提。
l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试运行期,投资计划将限定于投资现金及各类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定期存款等现金类资产。集合计划净资产中可用现金和活期存款部分(包括解付时实收利息不少于已经计提利息的协议存款部分)的比例连续五个交易日的平均值不低于10%(含10%)。三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管理人可将投资范围扩大至其他依法发行的现金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
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定期存款、货币型基金(受托资产规模超过20亿元的基金为优先选择)等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金融产品。现金类资产占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资产净值的80%。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剩余存续期限在397天内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以及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最高级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以及一个月以内的债券逆回购。剩余存续期限在397天内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以及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最高级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投资比例不高于资产净值的20%,组合债券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80天。客户签署合同参与本集合计划即视为同意以上约定,本集合计划扩大投资范围,管理人无需另行征求客户意见,但管理人应在正式扩大投资范围至少2个工作日前向客户公告。
各项投资标的的投资范围区间
投资标的 | 投资比例区间 |
活期协议存款 | 0-100% |
定期协议存款 | 0-100% |
货币型基金 | 0-30% |
一个月以内的债券逆回购 | 0-30% |
债券类固定收益资产 (国债、央票、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 | 0-20% |
l 投资策略及预期收益
产品成立初期的3个月试运行期内将采取保守策略,侧重流动性管理,投资范围仅限于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活期存款、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各类银行存款,存款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管理人可以在投资范围内加入货币基金和债券类投资标的(一个月内的债券的逆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以及主体和债项信用评级均为最高级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在该阶段,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切换使用稳健策略和一般策略。
产品运行不同时期对应不同投资策略的产品收益率
投资品种 | 收益率 | 保守策略 | 稳健策略 | 一般策略 | |||
投资比例 | 预期收益 | 投资比例 | 预期收益 | 投资比例 | 预期收益 | ||
活期存款 | 1.80% | 50% | 0.90% | 40% | 0.72% | 30% | 0.54% |
一月定存 | 3.00% | 35% | 1.05% | 20% | 0.60% | 15% | 0.45% |
三月定存 | 3.60% | 15% | 0.54% | 10% | 0.36% | 5% | 0.18% |
逆回购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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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0.45% | 15% | 0.45% |
货币型基金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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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0.53% | 15% | 0.53% |
央票、国债、短融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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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0.76% |
本集合计划 | 2.49% | 2.66% | 2.91% |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