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交易并没有统一固定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在港交所被称为“最低上落价位”),而是实行阶梯式报价机制。也就是说,最小变动单位是根据股票当前的价格区间来动态决定的。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最新业务规则(注:下调最低上落价位第二阶段已于2026年8月3日正式生效),港股不同价格区间的股票最小变动单位具体如下:
0.01港元 至 0.25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港元
高于0.25港元 至 10.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5港元(注:此为第二阶段最新调整,原为0.01港元)
高于10.00港元 至 20.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港元(注:此为第一阶段调整)
高于20.00港元 至 50.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0.02港元(注:此为第一阶段调整)
高于50.00港元 至 100.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0.05港元
高于100.00港元 至 200.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0.10港元
高于200.00港元 至 500.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0.20港元
高于500.00港元 至 1,000.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0.50港元
高于1,000.00港元 至 2,000.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1.00港元
高于2,000.00港元 至 5,000.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2.00港元
高于5,000.00港元 至 9,995.00港元:最小变动单位为 5.00港元
特别提醒:
在交易时,您的委托价格必须是上述最小变动单位的整数倍。如果挂单价格不符合对应区间的变动规则,系统会判定为无效申报(废单)。
以上阶梯规则适用于股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适用证券,但不包括交易所买卖产品(ETP)、债券、交易所买卖期权及结构性产品。
需要我帮你梳理一下港股通结算汇率的"买卖价差"机制吗?这个机制会直接吃掉一部分利润,很多投资者容易忽略。
科创板的做市商报价最小变动单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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