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期货投资过程之中,必须考虑期货的盈利计算,设定止损,那么期货结算的基准是什么?在期货交易中怎么样进行结算?
一、期货结算基准
期货交易之中有期货保证金制度,交易所也实行保证金制度,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有最低余额,每日交易开始前,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这一额度。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且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的,不得开设新仓;如果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零,交易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强行平仓。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门结算账户之中为保证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经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根据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双方收取一定的交易保证金。
二、在期货市场上,期货交易的成交方式有三种:对冲平仓、实物进行交割和现金交割,因此也有三种相应的结算方式。
1、对冲平仓
对冲平仓是指期货交易的主要结算方式。期货交易中的大部分合约都是这样结算的。
结算结果:盈或亏=(卖出价一买入价)*合约张数*合约单位一手续费。或者,盈或亏=(买入价一卖出价)*合约张数*合约单位一手续费。
2、实物交割方式
在期货交易之中,虽然利用实物交割的方式平仓了结的交易很少,只占合约总数的1%-3%,正是因为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能够进行实物交割,从而保证了期货价格真实反映了所要交易商品的实际现货价格,为套期保值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提供了可能。因此,实物交割非常关键。对于结算结果,卖方应通过交易所结算部门或结算公司向买方交付货物提单和销售发票,同时收取全部的货款。
3、现金结算
只有少数期货合约在到期时采用现金结算而不是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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