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散户最后交易日期,不同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都不同,具体如下:
1、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号胶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的15日,自然人客户均需要在最后交易日前八个交易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比如说原油SC2005合约,自然人投资者需要在4月20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NR2005合约,自然人投资者需要在4月30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
2、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所自然人客户可持仓进入交割月(燃料油期货除外),但进入交割月的持仓手数需满足交易所规定数量的整数倍。
进入交割月后客户开平仓都是相应数量的整数倍,自然人客户应在最后交易日前3个交易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
例:如持有燃料油FU2005合约的自然人客户,您要注意FU2005最后交易日为4月27日,也就是,您需要在4月27日下午收盘前平掉您的持仓。
3、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然人客户不允许持有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最晚须在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将对应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股指期货:自然人客户允许股指期货持仓进入交割月份,并且可以进行现金交割。股指期货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约最后交易日当天,若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则该持仓将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盘后按照当天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撮合进行现金交割。
国债期货:自然人客户允许国债期货持仓进入交割月份,并且可以进行实物交割。如需参与交割,需要在交割月份前倒数第二个交易日之前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并通过审核,如无交割意向或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自然人客户,需要在交割月份前倒数第二个交易日收盘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
以上是对您的提问的解答,如果您对此以及其他期货相关还有什么疑惑,欢迎添加我的联系方式,进一步交流。本人从业多年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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