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不满36个月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创投基金的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享受减持优惠政策的,其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可不用锁定6个月。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是利空还是利好,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请问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开通大宗交易权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手续?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是利空还是利好,怎么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