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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期货经理杨林的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欢迎问一问进一步咨询。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章限仓制度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期货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增加各品种的限仓数额。限仓数额=基数+信用增数+业务增数其中,基数指交易所规则规定的各品种各阶段的限仓数量;信用增数是根据期货公司注册资金的增加而相应增加的限仓数量;业务增数是根据期货公司该品种交易量与客户参与量增加而增加的限仓数量。根据本公司的注册资金与交易情况,本公司在2015年4月20日之前的限仓比例为:白糖公司最大持仓量为单边持仓×45%;PTA公司最大持仓量为单边持仓×50%;菜籽粕公司最大持仓量为单边持仓×47.5%;玻璃公司最大持仓量为单边持仓×50%。本次持仓限额的调整只针对经纪公司持仓总额,投资者持仓仍按照规则规定持仓限额执行。
大型央企期货公司,全国低成本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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