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成交价格统一以当日收盘价为准,投资者申报的价格仅作为有效性校验条件,不改变最终成交价。申报时间因市场不同略有差异,具体如下:
成交价格规则
唯一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当日收盘价为唯一成交价,不接受自定义价格。
申报有效性:买入申报价格须大于或等于当日收盘价,卖出申报价格须小于或等于当日收盘价,超出范围的申报无效。
撮合原则:因价格固定,系统仅按“时间优先”原则逐笔撮合,申报越早成交优先级越高。
申报时间安排
集中撮合时段:统一为每个交易日 15:05至15:30,该时段内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
预埋申报时段:
沪市:9:30-11:30、13:00-15:30(可自由申报、撤单)。
深市:9:15-11:30、13:00-15:30(可自由申报、撤单)。
静默锁定期:15:00-15:05期间可提交新申报,但所有已挂委托不可撤销,系统暂不撮合。
委托失效:15:30撮合结束后,未成交申报自动作废,不结转至下一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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