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定价委托(盘后固定价格) 1、撮合:15:05‑15:30,统一按当日收盘价成交,时间优先,不产生新价格。
2、申报:沪市 9:30‑15:30;深市 9:15‑15:30,要选「盘后定价」通道,普通委托不会自动转盘后。
3、价格限制:买单申报≥收盘价,卖单申报≤收盘价,否则废单。
4、撤单:15:00‑15:05 不能撤单;15:30 未成交,委托直接作废,不隔夜。
5、范围:沪深 A 股、ETF 可用;北交所暂未实施;15 点仍停牌股票不能参与。
适合按收盘价交易,不能博弈尾盘涨跌。
仅规则科普,不构成投资建议。
发布于2026-8-24 10:03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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