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创业板股票大宗交易存在明确涨跌幅价格硬性约束,分常规 20% 涨跌幅个股、上市前 5 日无涨跌幅新股、协议大宗 / 盘后定价大宗两套差异化价格规则,申报价格超出区间系统直接废单,细分规则拆解如下:
(1)有 20% 涨跌幅限制的存量创业板股票(日常绝大多数标的)
①协议大宗交易价格约束:成交价格必须落在当日跌停价至涨停价区间,相对前收盘价上下浮动 ±20%,买卖双方可在区间内自由协商折价、溢价;申报价低于当日跌停价或高于当日涨停价,无法提交大宗申报深圳证券交...。
②盘后定价大宗专属规则:仅能以当日收盘价作为成交价格,无议价空间,不存在折价溢价操作。
③配套门槛校验:单笔申报≥30 万股或成交金额≥200 万元,同时满足价格区间双重条件才可匹配成交。
(2)上市前 5 日无涨跌幅限制创业板新股大宗价格规则
①协议大宗区间:成交价格限定在前收盘价 70%—130% 区间,不可超出该浮动范围;同时不得偏离当日场内实时最高、最低价区间,双重价格校验并行生效。
②无当日涨跌停价参考,不适用 ±20% 约束,极端低价、高价大宗申报会被直接拦截。
(3)大宗交易与连续竞价价格规则区分边界
连续竞价有 ±2% 价格笼子限制,大宗交易无 2% 笼子约束,仅受当日涨跌停 / 前收 70%-130% 大区间管控;二者价格校验逻辑相互独立,互不干扰。
(4)实操常见误区纠正
市场常见大宗折价 5%-12% 属于区间内合规操作,但不可超过 20% 极限折价;网传大宗仅允许折价 10% 为旧规失效信息,现行创业板统一执行 ±20% 涨跌停价格上限。
(5)特殊业务配套约束
大股东减持、协议转让不属于场内大宗交易,适用单独转让定价规则,不可与场内大宗价格区间混淆;大宗成交数据盘后统一披露,不影响盘中实时行情。
设置大宗价格区间约束核心目的,防止大额场外议价大幅偏离二级市场公允价格,规避大额减持恶意砸盘、异常溢价炒作,平衡大额交易流动性与全市场股价稳定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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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14 16:52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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