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疾病名称与条款约定的疾病名称不一致,就不能理赔吗?”我的回答是这样的:
先看看合同约定的“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理赔条件:系指未成年时期的一种全身结缔组织病。可表现为驰张热、皮疹、关节炎、脾肿大、淋巴结肿大、浆膜炎、体重减轻、中性粒细胞增多等,全身症状可以先于关节炎出现。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临床及X线检查发现明显的关节畸形,以下关节中至少三个关节受累:手关节、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膝关节、髋关节、踝关节、脊椎关节、跖趾关节;
(2)已经实施了以治疗为目的的膝或髋关节的置换手术。
前半部分释义属于对病种的描述,后半部分附加条件属于对严重程度的界定,
必须既要满足属于该病种,同时还要达到这样的严重程度才能获得理赔。
以上就是我对“疾病名称与条款约定的疾病名称不一致,就不能理赔吗?”做出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你,有其他保险问题可以加我微信沟通。
发布于2020-11-27 16:25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