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和两融投资(融资融券)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规则体系:融资融券业务的法律规则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确立了融资融券的法律地位和业务操作的基本框架2。
市场监管:融资融券业务形成了由证监会行政监管,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自律监管,证券金融公司监测监控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风险控制机制:包括严格禁止“裸卖空”,实施融券卖空提价规则,严格管理融资融券交易规模,以及证券交易所实行融资融券信息披露制度等。
杠杆比例限制:沪深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证券时,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从而使得融资融券业务的杠杆比例最大为三倍。
强制平仓条件:当投资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融资融券债务,或维持担保比例降至130%以下且不能追加担保物时,可能面临强制平仓。
特有的法律风险:除了普通证券交易的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放大了交易亏损风险,以及可能因不能及时补交担保物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举证责任倒置:新《证券法》规定了在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时,证券公司需承担证明其系统正常运作且操作合法合规的举证责任,这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两融绕标”问题:所谓“两融绕标”是指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规避监管规定,实现购买非标的证券的目的。在首例“两融绕标”金融纠纷案中,法院判决投资者自行承担因“绕标”操作产生的亏损,证券公司没有限制“绕标”操作的法定义务。
投资者保护:新《证券法》增加了对投资者尤其是普通投资者的保护措施,如集体诉讼机制等,以缓解中小投资者救济难的问题。
证券定义的争议:《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对“证券”的定义存在差异,这涉及到股权基金等金融产品的监管问题。
投资者在进行证券投资和两融投资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评估风险,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决策。同时,监管机构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2024-8-8 10:21 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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