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完全是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是可以不参与分配的;
1、婚前购买的保险,且缴费已经结束,归个人所有;
2、婚前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
3、婚前买的保险,婚后仍在缴费的,婚后这段期间所缴保费算作共同财产;
4、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产品,婚后的收益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归个人所有的保险,不受离婚影响;属于共同财产的保险,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进行分割。
第二种,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保单的现金价值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分割方式有两种:
1、退保后分割现金
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而且退保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重新配置保险的保费更贵、能否通过健康告知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在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不受离婚影响的保险有哪些?
1、婚前购买的保险,且缴费已经结束,归个人所有。
2、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
3、婚前将个人资产进行了公证,离婚时不受影响,归个人所有。
4、因意外、重大疾病、伤残获得的赔偿金,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都属于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发布于2023-12-27 19:54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