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十八周岁有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3.普通证券账户在本公司开户满18个月,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且开户手续规范齐备。
4.普通账户必须是规范账户,普通资金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都为实名账户,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三方存管。
5.普通账户最近6个月内交易5笔以上。
6.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当的风险承担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
(二)机构:
1.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2.普通证券账户在本公司开户满18个月,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且开户手续规范齐备。
3.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4.普通账户必须是规范账户,普通资金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都为实名账户,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三方存管。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合法、有效(如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及工商登记机关的书面确认)。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7.法定代表人专项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8.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9.普通账户最近6个月内交易5笔以上。
10.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当的风险承担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
(三)开户流程:
第一步:投资者需确定拟开户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是否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质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而且,证券公司对其下属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也有资格规定,不一定所有营业部都可办理融资融券业务。
第二步:投资者需确定自身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条件
融资融券业务对投资者的资产状况、专业水平和投资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证券公司出于适当性管理的原则,将对申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进行初步选择。
投资者在办理融资融券业务开户手续前,需评估、确定自身是否满足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客户选择标准。
第三步:投资者需通过证券公司总部的征信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将对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进行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证券公司将根据投资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投资者的信用额度。
第四步:投资者需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前,应当认真听取证券公司相关人员讲解业务规则、合同内容,了解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和风险,并在融资融券合同和风险揭示书上签字确认。投资者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其融入资金和证券。
发布于2018-8-15 14:55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