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3-21 16:48 拉萨
除了表决权和临时提案权,上市公司股东还享有以下权利:
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获得相应的分红或资产增值收益。具体来说,股东可以通过公司分配股利、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以获得差价收益(即资本利得,也就是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收益)以及参与公司解散结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方式获得资产收益。股东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决策等信息,公司应向股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股东行使该项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并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甚至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当股东会对公司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时,持有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份,从而退出公司。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这一权利通常只在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下才适用。重大事项决策权:除了表决权和临时提案权外,重大事项决策权还包括提案权、召集权和质询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如选举董事会成员、审议公司章程修改等。股东派生诉讼权:当公司行为损害了股东利益时,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股东有权选举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对公司的管理团队进行监督和评价。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还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发布于2024-5-7 11:01 上海
发布于2018-3-21 16:57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