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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新增股份登记业务办理中,该如何确定新增股份的可转让日(即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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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股份的可转让日(即T日)由发行人确定。发行人确定后,应于T-3日前(含T-3日)在股转公司网站上披露。并于T-2日中午12:00前将已在股转公司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加盖公司公章后,上传至中国结算发行人在线业务平台。  举例说明如下,如发行人拟将新增股份的可转让日定在周四,则发行人应当确保周一(含周一)前已在股转公司网站上进行了披露,并于周二中午12:00前将公告上传至中国结算发行人在线业务平台。以上日期均只包括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不包括因节假日调休产生的周末工作日。足不出户,开户,祝您投资愉快!

发布于2016-6-20 10:20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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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新增股份的可转让日(即T日)由发行人确定。发行人确定后,应于T-3日前(含T-3日)在股转公司网站上披露。,祝您投资愉快!

发布于2016-6-20 10:51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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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发行:增量发行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之一。增量发行是指公司在原有股份基础之上,增发新的股票上市。增量发行的特点就是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总股本增加,随之净资产和市盈率都发生变化另一个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是存量发行

发布于2018-6-4 09:18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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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可以查询的,祝您投资顺利

发布于2016-6-20 10:41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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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股份的可转让日(即T日)由发行人确定。发行人确定后,应于T-3日前(含T-3日)在股转公司网站上披露。并于T-2日中午12:00前将已在股转公司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加盖公司公章后,上传至中国结算发行人在线业务平台。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来了解。点击头像交流。

发布于2016-6-20 11:01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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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确定后,应于T-3日前(含T-3日)在股转公司网站上披露。并于T-2日中午12:00前将已在股转公司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加盖公司公章

发布于2016-6-20 11:24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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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看合同约定就行建议多找几个客户经理比较下,目前行情下重个股轻指数,有选择的在板块中轮动,对比个股和风控,选择上市券商开户交易,欢迎细说!

发布于2016-6-20 12:37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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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更多的详情欢迎点击我资料联,系我,祝你投资顺

发布于2016-6-23 10:36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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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发行人想咋个确定就咋个确定,合规合法就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布于2016-8-2 13:50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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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应该是随时可以转的,祝你投资愉快!

发布于2016-8-23 20:50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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