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炭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交易保证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30%
2.焦炭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 交易保证金(元/手)
N≤25万手 合约价值的5%
25万手
发布于2022-8-9 16:5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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