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变更资金转出业务,是指客户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早期以身份证开立了人民币资金账户和A股证券账户,现由于移民等原因已成为境外人士,原资金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无法办理第三方存管银行确认手续,需办理转出的业务。
2、该业务客户须临柜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我司规范文本的客户承诺书。
3、公司对此问题有相关处理流程,由营业部负责具体经办。
4、客户需要提供身份变更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
(1)客户原证件号码及姓名;
(2)客户现证件号码及姓名;
(3)明确两个证件号码为同一人的有效证明(需由公安机关、中国境内公证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任选上述一家有效机构盖章确认)。
注: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处出据的公证书,代办人身份证。
发布于2015-2-11 09:0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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