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币政策
发布时间:2018-1-17 08:48阅读:506
第一,货币供应量。货币政策最根本的目标可以归结为为一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货币环境。在现代信用本位条件下,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以及二者的平衡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因此,要使货币的供应不成为重大经济波动的根源并不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必须根据社会总供求状况制订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维持适度的货币供应,不能因为货币过多或不足而造成经济的过度繁荣或长期衰退。
所谓适度的货币供应既有量的要求又有质的要求,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社会总需求不足情况下。此时整个社会经济处于衰退或萧条状况,资源大量闲置,企业开工不足,社会经济发展停滞。这时,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应该是扩张性的,即要增加货币供应量以刺激总需求增加,从而促进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促使社会总供求趋于平衡。
二是在社会总需求过多情况下。此时宏观经济处于过热状态,生产迅速发展,投资剧增,市场供给不足,过多的货币追逐过少的商品,物价上涨。这时央行的货币政策应是紧缩性的,即缩减货币供应量,抑制社会总需求,促使经济适度而稳定增长,促使社会总供求平衡。
三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构成不相适应的情况下。此时宏观经济处于这样的状况:一些部门需求不足,商品相对过剩,生产停滞不前;另一些部门则需求过度,商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生产发展很快。其结果将是整体经济比例失调,畸形发展。此时货币政策应有紧有松,松紧结合,通过调整货币供给的构成和流向,改变社会总需求构成与总供给构成不相适应的状况,促使总供求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结构上都平衡,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第二,贷款总规模与信贷政策。贷款总规模及贷款总额,是一定时期内银行以信用方式向社会贷款的资金总量。它与经济发展速度有着客观的数量关系。适度的贷款总量既能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又有利于货币的稳定。因此,控制贷款总规模历来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
对贷款总规模的调控主要有两种做法:其一是规定贷款最高限额,直接控制贷款总规模。在计划体制下这一做法较为常用,即根据国家经济增长对货币的需求情况,由中央银行统一编制信贷计划,再下达给各专业银行。全国贷款总规模及专业银行贷款限额是指令性计划,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对贷款的限额控制,可以最迅速、最广泛地进行信贷紧缩和扩张,但管得过死,不够灵活。
其二是中央银行再贷款影响整个银行系统产生派生存款的能力,间接地实现总量控制目标。中央银行运用基础货币对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是其调控贷款总量的重要手段,它会影响到各金融机构运作中形成的贷款规模的大小。
与贷款总规模紧密相连的还有另外一个概念,即信贷总规模。信贷总规模的范围比贷款总规模略有扩大,它包括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社会直接融资等。对信贷总规模的控制主要通过国家制订的信贷政策来完成。
信贷政策是货币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一方面它体现了国家货币政策的根本意图,即通过对信贷总规模的调节与控制以寻求一个有利于经济稳定、迅速增长的货币环境;另一方面,信贷政策与一般的货币政策又有所不同,它可以实行结构性倾斜来实现改善结构的目的,而一般的货币政策其主要职能就是调节货币供应量,使货币供应的增长既满足经济增长的合理需要,又不致于经济增长过热而助长通货膨胀。因此,信贷政策的主要任务一是控制调节信贷总规模,使之符合货币政策目标的要求;二是通过对贷款期限、利率、规模在不同部门中按不同比例配置,调节信贷结构,以支持或限制某地区、某部门的发展。一般而言,信贷政策支持优先发展的产业,主要有基础产业、先导产业与支柱产业等。通过对这些产业部门的政策性倾斜,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平衡,保障供给,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高国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仅谋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而且还要力争强化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后劲。
③货币政策工具。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并最终实现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中央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货币政策工具来实施货币政策。所谓货币政策工具就是指为达到直接调节目标所采取的工具和手段。通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性的数量型间接控制工具,包括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和法定准备金比率,它们通过银行系统管制整个经济的总信贷水平;另一类是选择性的质量型直接控制工具,包括改变法定保证金、消费信贷等,主要用以对特殊信贷领域和证券市场进行控制。这两种类型的划分并非绝对,它们都是通过改变货币供给、货币成本和信贷可获得性而影响总需求水平。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