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杠杆比例
发布时间:2018-1-5 09:20阅读:437
“代持”终结
一记重锤砸下,所有代持业务都被纳入买断式回购。代持,这项传统的、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业务被全面围堵。
按监管要求,债券市场参与者应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照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主协议。严禁通过任何形式的“抽屉协议”或通过变相交易、组合交易等方式规避内控及监管要求。约定由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购回或者为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返售的债券交易,均属于买断式回购,债券发行分销期间代申购、代缴款的情形除外。
所谓代持,就是利用人脉让金融机构帮忙“养券”,代持成本通常低于票面。这里面会产生两种利润:一种是代持成本和票面(或买入收益率)之间的息差,另外一种是市场收益率下行产生的资本利得。因而,代持在灰色地带滋生,部分存在形式为口头协议或抽屉协议,代持后金融机构的实际杠杆可能被过度放大,风险容易积累。
由此,监管重拳砸下,对代持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在一位上市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看来,随着上述政策严格执行,债券交易全部线上化透明化,代持将无生存空间。
监管要求,正回购方在计算相应监管资本、风险准备金等指标时,统一纳入规模、杠杆、集中度等指标。某上市银行人士称,受考核指标影响,存在部分机构季末代持调整指标现象。如果正回购方不能出表,基本就断绝了通过代持调整指标的可能性。
严控杠杆比例
同时,监管对自营债券正、逆回购杠杆控制进行了全新规定。
监管要求,参与者应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流动性、杠杆率等风险监管指标要求,并合理控制债券交易杠杆比率。
比如,对于存款类金融机构(不含开发性银行与政策性银行)自营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季度末净资产80%的,参与者应及时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对于多层嵌套的产品,其净资产按照穿透至公募产品或法人、自然人等委托方计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