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探索建立有序的市场出清机制
发布时间:2016-5-23 23:07阅读:476
温州探索建立有序的市场出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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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去产能和防风险并举的背景下,建立有序的市场出清机制,无论对供给侧改革还是产业升级,都至关重要。近年来,温州综合发挥政银法企四方的作用,通过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等方式,厘清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引入战略投资者,使遭遇经营困境的企业重获新生,相关做法和经验获得最高法院、央行高层的肯定,不排除未来为各地供给侧改革所借鉴和复制,为此资讯特进行了实地调查。
2011年以来,温州部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停止经营或濒临停产。对规模较小、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经营无望的中小企业,温州法院采取了破产清算的手段实现有序退出;而对当地龙头企业、有品牌或资质等无形资产、有稳定销售渠道、尚有土地或设备等资源的企业,在剥离债务并公平有序清偿债务的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清算式破产重整”。曾背负15亿高利贷的温州海鹤药业成功引入战略投资人,创立于清康熙年间的“海鹤”品牌和51个药准字批文均得以保留,银行债权基本得到100%的清偿;前中国民企500强温州中城建设也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战投,保留了温州唯一建筑业特级资质,几十个在建工程得以延续,上万建筑工人的工资得以支付。过去三年温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425起,其中重整案件22起,但涉及债权债务占比近50%。
温州实践暴露出的法律和配套制度不完善,也已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如国内《破产法》并未规定简易破产程序,个人破产制度也未建立,我国民企老板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严重混同造成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破产重整后,企业在央行征信系统、税务系统和法院执行系统的信用修复难问题突出,影响后续贷款和招投标,亟待修法予以解决。此外,也亟需建立专门针对破产企业的税收制度,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给予债务豁免以所得税免税的待遇。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