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之收益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布时间:2016-3-9 11:21阅读:537
名称 | 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之收益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 |
基金代码 | 930902 |
批准文件 | 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79号) |
类型 | 限定性 |
投资目标 | 主要通过投资国债、高信用等级公司债及其他有价证券,在控制风险和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安全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及资产组合比例 | 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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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的目标规模为25亿元。本集合计划的规模在存续期内不受该目标规模的限制。 |
存续期 | 本集合计划不设具体存续期限,但当本集合计划出现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集合计划将终止并进行清算。 |
开放期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封闭三个月,之后每个工作日开放。 |
推广期 | 2009年11月17日------2009年12月25日 |
新股申购 安全配置 分红转换 收益增强 |
最低参与金额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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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费率 | 0.8% |
管理费率 | 1% |
托管费率 | 0.2% |
业绩报酬计提比例(R为年化收益率) | R超出4%以上部分的10% |
退出费率(P为持有期) | ------------- |
P<1年 | 0.3% |
P≥1年 | 0 |
参与和退出 | 投资者可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推广网点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推广网点办理参与和退出。投资者可在国信证券网上营业厅办理参与和退出,也可到国信证券下属推广网点柜台办理参与和退出。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参与和退出本集合计划仅限于在招商银行各推广网点柜台进行。 |
信息披露 |
本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试实施细则》、《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 |
本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 |
指定媒体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
招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推广网点 |
【国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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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第一分公司高级客户经理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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