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金理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布时间:2016-3-9 11:26阅读:920
名称 | 国信“金理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
基金代码 | 931001 |
批准文件 | 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信“金理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32号) |
类型 |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投资目标 | 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同时对宏观形势、行业趋势、公司质量、风险因素等深入分析,对资产配置进行动态调整,突显投资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力求创造持续稳定回报。 |
投资范围及资产组合比例 |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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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在推广期的目标规模为50亿份,在存续期不设目标规模上限。 |
存续期 | 本集合计划不设存续期限,但当本集合计划出现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集合计划将终止并进行清算。 |
开放期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封闭三个月,之后每个工作日开放。 |
推广期 | 2010年04月26日------2010年05月28日 |
精选动量策略,追求稳定收益 收益动态制衡,高比例分红 |
最低参与金额 | 10万元 |
参与费率 | 1% |
管理费率 | 1% |
托管费率 | 0.2% |
业绩报酬计提比例(R为年化收益率) | R超出6%以上部分的15% |
退出费率(P为持有期) | ------------- |
3年≤P | 0% |
2年<P<3年 | 0.1% |
1年<P≤2年 | 0.3% |
P≤1年 | 0.5% |
参与和退出 | 投资者可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推广网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推广网点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推广网点办理参与和退出。投资者可在国信证券网上营业厅办理参与和退出,也可到国信证券下属推广网点柜台办理参与和退出。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参与和退出本集合计划仅限于在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各推广网点柜台进行。 |
本集合计划下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的分配权。
集合计划资产分红权益登记日的单位净值减去单位份额分红金额后不能低于集合计划份额面值。
在符合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最多分红4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本集合计划当次可供分配利润的95%,每年度首次分红时间不迟于下一年度的4月30日。
本集合计划分配可采用现金、份额方式。
红利发放日距分红权益登记日的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和份额方式,经投资者认可现金分红可以转做份额处理。
信息披露 |
本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国信“金理财”6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更新)》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委托人可随时通过管理人网站查询最新的集合计划每份额资产净值、最新资产管理报告、最新资产托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管理人发布的临时性的公告。 | |
本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 |
指定媒体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
招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 | |
华夏银行指定营业网点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推广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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