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发行费率最低咨询
发布时间:2016-3-7 11:24阅读:433
长江证券债券融资业务简介
一、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基本要素:
审批:审批机构:国家发改委负责发行审批
监管方式:核准制
监管法律:《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金〔2004〕1134号文以及发改财金〔2008〕7号文等
基本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与短融不合并计算)
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行业:涉及受宏观调控的行业,需遵守国家相关行业调控政策。
涉及有关产能过剩的企业将视情况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
期限:以中长期品种为主,3、5、7及10年期等期限的产品均有发行
利率:利率市场化定价,发行利率与公司资质相关,优质公司的发行利率有可能低于同期贷款利率。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超过项目的总投资6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参照此比例;
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需提供银行同意以贷还债的证明;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发行与流通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交易所市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
发行方式: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交易所市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要包括协商定价、簿记建档、招标发行等方式,规模较大的企业债多采用簿记建档和招标方式。
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推出的一种债权融资品种。
2015年,“新公司债”诞生,采取备案制管理,发行主体由上市公司扩大至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可采取公募发行或者私募发行。
交易市场多样化,除了沪深交易所,还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灵活,包括项目直接投资、收购资产、增资子公司、归还银行贷款、补充项目流动资金等多种形式
公司、企业、股权质押等有融资需求,具体详情欢迎来电咨询长江证券陈经理,联系电话:15982214310 QQ:2445632352
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环球中心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