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发行2026年第一、二期储蓄国债总额600亿元
发布时间:2026-4-8 18:09阅读:20
据财政部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网络平台消息,财政部将于2026年4月10日至19日发行两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总额600亿元。本次发行的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按年付息,旨在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发行条件
第一期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1.63%,最大发行额270亿元;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1.70%,最大发行额330亿元。两期国债均于2026年4月10日起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于2029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末次利息,第二期于2031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末次利息。若发行前或发行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将取消发行或停止发行。
二、销售组织
两期国债由2024—202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代销,可通过网点柜面及已开通的电子渠道(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购买。单一个人国债账户每期购买上限为100万元。2026年4月10日,电子渠道代销额度上限为当期初始基本代销额度的40%。4月13日营业结束后,未售出的基本代销额度将调减为零并转为机动代销额度,自4月14日起供承销团成员抓取。
三、提前兑取
发行期结束后可办理提前兑取,需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提前兑取计息规则为:持有不满6个月不计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扣除60天利息。办理提前兑取时,承销团成员可收取本金1‰的手续费。
四、资金清算
发行款项将分两批上缴国家金库总库,具体缴款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17:00前和4月20日17:00前。提前兑取的一级资金清算采用定期清算方式,计息规则同前述规定。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一级资金清算的本息资金支付。
原文:关于2026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来源:财政部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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