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颤抖吧:“预计本月会宣布对几家公募基金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5-11-17 11:16阅读:583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痛极思变,监管层要对“自己的娃娃”下手了。
种种迹象表明,证监会稽查部门已经将打击重点锁定在公募机构——既包括公募基金,也可能包括个别证券公司。《第一财经日报》独家获悉,目前稽查工作尚处在对公募机构违法行为的前期取证阶段,待进展到一定阶段后,监管层将宣布立案调查的消息。
“预计本月会正式宣布对几家公募基金立案调查,大范围稽查有望年前收网。”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监管层赴机构取证,一般是在掌握较为确凿的线索之后。
不过,此次大范围稽查行动,到底是针对前期救市过程中“趁火打劫”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还是针对上半年公募基金联手爆炒中小创,抑或是针对A股市场长期以来的“庄家纵市”问题,目前尚不得知。
监管层枪口已瞄准
从严禁违规减持,到打击股市黑嘴;从重罚“超级牛散”叶飞,到“私募传奇”徐翔被抓;从中信证券“窝案”被揭,到张育军、姚刚落马,资本市场监管风暴急速升级——不只针对被监管者,也针对监管者本身。
硝烟弥漫之中,针对公募机构的“围猎”已在暗暗布局。
11月9日,广东证监局到访嘉实基金、长盛基金等多家公募基金。有报道公开了更多细节——电脑被带走、通信记录遭检查。被提及的公募基金随后做出回应,部分基金表示“这是一次常规的例行检查,并非突击检查,不用大惊小怪”,另一部分基金公司则直接否认被查。
那么,这到底是一种什么类型的“检查”?是证监会派出机构的随机查访,还是针对特定事件的突击介入?为何有的承认,有的否认?
看似复杂的概念背后,实则监管程序问题。根据监管层工作程序,稽查执法包括多个阶段和多种意图。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在正式立案调查之前,稽查人员需要到访取证、了解情况,待掌握一定情况之后,才会正式下发立案调查通知书。从意图上看,到某家机构取证,并不等于该机构即被调查对象,取证可能是为调查该机构的某个基金经理,亦可能是因其他线索追溯至该机构,此阶段的稽查仅为获得更多有用信息。
因此,在未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且未收到针对本机构的调查通知书时,机构作出否认并不算违背事实。
不过,《第一财经日报》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此次“围猎”应该是证监法网第八次专项行动,且年前会有案件公布。
今年以来,A股市场怪象频现,3、4月份股市疯涨,6、7月份又出现罕见暴跌。股市剧烈异常波动背后,各类违法违规疯狂,市场对监管需求急剧上升,“不打不行”。
自4月开始,证监会启动“证监法网”行动,针对市场突出的违法行为、投资者反映热烈的违法案件,集中出手。针对股市异动期间猖獗的场外配资、肆无忌惮的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证监会稽查部门强力出击,以遏制违法行为对市场稳定性的侵蚀。
截至10月24日,证监会已经查处7批共106起重大案件,被限制出境的涉案人员近百人,查处数量级速度都远超以往,罚没款总额创历史新高,仅最新公布的12起操纵案罚没款总额就高达20多亿。
前述7批案件中,被打击主体包括上市公司、“牛散”、私募,律师、会计师、评估公司等中介。但是体量和影响力最大的公募机构——公募基金和券商,并未集中查处。
“公募基金和券商是A股市场体量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对投资者和市场影响举足轻重,监管层对其态度更加审慎。”有了解稽查内情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近期资本市场监管风暴强劲,证监会也不得不“刮骨疗毒”,才有可能改变游戏规则,建立良性的市场生态。
此前有熟悉“证监法网”行动的监管人士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证监会领导对监察链条各环节都提出了要求,处罚委批量审、听证会批量听,全部大批次进行,且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即“要求两周查一批、一周有突破、两个月之内查结”。
依此印证,第八批法网行动查处的部分案件也有望在年底前公布。
失责指控
《第一财经日报》采访发现,目前针对公募基金和券商的指责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年初开始A股疯涨,泡沫累积,基金抱团扎堆中小创,不但未发挥发现价值、稳定价格的机构投资者作用,反而助涨杀跌,加大股市波动,甚至与私募、上市公司或个别自然人联手搞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另一个“指控”则是针对股市下跌期间,机构撤离比散户更快,特别是在救市期间,机构未履行公开承诺,发挥“护盘”作用,甚至有机构利用信息优势做“国家队”对手方,联手操纵,从中渔利的行为。当然,对机构的长期诟病还集中在“坐庄纵市”等痼疾之上。
在监管层公布调查结果之前,哪怕对违法迹象十分明显的行为,也只能是“指控”,而非定罪。
“国内机构投资者行为散户化,追涨杀跌、抱团取暖等现象比较明显,基金的持仓比例甚至很多时候成为反向指标。”前资深投行人士、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黄建中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从公开资料可以看到,今年上半年机构“扎堆”爆炒创业板现象屡见不鲜,在某些个股上,甚至可以看到公募基金联合“坐庄”的迹象。
黄建中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比如今年5月,就有投资者向监管部门举报公募基金“团炒”华信国际以致持股“撞线”等问题。
在基金业,一直有着一条“双十”规定:单一基金和由该公司管理的其他公募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0%;单一基金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得超过基金净值10%。但华信国际一季报显示,个别基金公司持股比例已经撞线。
“今年上半年,股市疯牛行情中,不乏上市公司联手机构‘编故事’,并有分析师为其爆炒小盘股站台造势,忽悠散户的情况。”黄建中称。
事实上,“团炒”问题并不鲜见。据中信证券统计,今年4、5、6三个月,公募基金的中小创仓位连创历史新高,其中九成基金重仓持有中小板股票,八成基金重仓持有创业板股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