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较为良性
发布时间:2015-11-15 14:45阅读:708
新股发行开始向注册制过渡。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成为此次改革的核心,方案将“独立性要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通过信息披露强化约束,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增强了市场化机制在新股发行中的作用。与此同时,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也在此次新股发行改革中得到强化,如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拟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投资价值,审核工作重点转向关注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都是为了下一步新股发行向注册制转变而进行的相应调整。
定价机制市场化是此次改革最有力的尝试。A股市场新股发行的定价问题一直摇摆,无论监管层如何调节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利益分配,都做不到“甘蔗两头甜”。纵观此前停止的8次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的博弈几乎伴随始终。针对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小盘股,方案规定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商定价格,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发行。这一方面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发行效率,另一方面,也是在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机制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强化市场化定价机制,可谓是历史性的进步。这一举措,对新股发行常态化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对新股发行常态化有利。其实市场也期盼新股发行的常态化。
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较为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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