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交易规则 - 临时停牌
发布时间:2024-3-12 15:49阅读:443
上交所交易规则 - 临时停牌
新规则:
在交易过程中,以下情况将触发盘中临时停牌,且每次停牌时长为10分钟: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其盘中交易价格与当日开盘价格相比,首次上涨或下跌幅度达到或超过30%。
同样,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如果其盘中交易价格与当日开盘价格相比,首次上涨或下跌幅度达到或超过60%。
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的其他需要实施临时停牌的情形。
解读:
如果证券的停牌时间跨越了14:57,并且需要在当天复牌,那么该证券将在14:57复牌。复牌后,将首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随后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原规则:
新股上市首日,在连续竞价阶段,如果盘中成交价格与当日开盘价相比,首次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10%,那么该新股将临时停牌30分钟。但如果盘中成交价格与当日开盘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20%,交易所将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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