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控股股东3.7亿元质押借款获延期
发布时间:2015-9-28 20:08阅读:679
对于中恒集团(5.48, 0.00, 0.00%)(600252)控股股东中恒实业3.7亿元无力偿还,即履行回购义务一事。9月28日晚间,中恒实业通知上市公司,其已经接到中融信托书面通知,对于上述3.7亿元,同意将回购期限延长至2016年3月26日。中恒集团股票9月29日起复牌。
2014年9月,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与中融信托签订了《中恒集团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约定中恒实业将其持有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00万股股权收益权转让给中融信托,转让款为人民币3.7亿元。
合同同时约定了中恒实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约定的金额回购该股权收益权,逾期则中融信托有权处置该股权并优先受偿。
但2015年9月25日,中恒实业通知上市公司中恒集团,对于上述3.7亿元,无力偿还(即无力履行回购义务)。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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