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投资需注重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15-9-24 13:27阅读:466
重点关注“一带一路”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
“‘一带一路’是宏观战略,而不是具体项目,或者说不等同于具体项目。”国家商务部原副部长陈健指出,由于“一带一路”范围广、跨度大,不确定因素很多,可以有一个原则的规划,但规划不宜过于具体。从国家层面来说,应该确定好原则、目标、方针、政策,留下足够的空间让地方和企业去探索,也要留下后期的实践和政策调整的空间。同时要加强中观设计。
从国际方面来看,一要立足已有的基础,尊重沿线各国的意愿和承受力,同时要兼顾好各有关方面以及主要经济体在此地区的利益等;二要创新突破政府的管理体制和贸易管理机制;对地缘政治格局做好现状评估;三是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和非主导作用,以各国的利益会合点寻求合作优势,使地方各企业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力量。
谈及“一带一路”战略的构想的具体实施建议,陈健认为“一带一路”战略是个长期战略,必须全盘规划、找准定位、重点突破、务实实施。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把能做的事先做起来,企业要主动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与沿线各国的进出口贸易,加强双向投资。
其次,加快法律制度安排的进程,与有条件的国家签署包括双边投资保障、避免双重征税、司法互助、交通运输等合作协定。
再次,试点推动跨国产业链的建设,把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和边境合作区结合起来,建立跨国产业链;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形成沿边境的跨国产业带。例如,东部比较开放,西部找到开放的跨国产业区为支点,与东部自贸区平行先行先试,把沿边能够真正地开放起来。
最后,选择与我国双边关系好、合作基础好,并且是经济上的重要节点国家进行布点连线。最后,做好政策实施的设计,协调好战略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关系。
如何防控“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风险?
经济日报社内参部主任孙世芳认为,“一带一路”战略中,企业主要面临着市场波动、信息不对称等风险。“现在可怕的情况是,很多投资,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投资,往往用放大镜看利润,用哈哈镜看风险,导致投资冲动,有时候甚至会是血本无归。”孙世芳说,一些战略性重大投资周期长、投入大,如果没有相应的管控预案,那么极有可能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政府效能、法律监管、宏观经济、外贸和结算、税收、劳动用工等政策风险,以及宗教、文化、习俗等风险,如果不能有效防范,可能会对企业造成很大影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综合司副司长刘源认为,虽然国内企业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充满机遇,但是在参与国际间的合作中也充满挑战和风险。
刘源以中石油对哈萨克斯坦PK公司的收购案为例,在收购工作基本完成后,哈萨克斯坦下院通过了一项提案,允许政府对本国企业向国外企业出售石油的股份进行干预。十天后,总统签署法令,授予本国政府优先购买本国战略性资源的权利。迫于压力,中石油向哈萨克斯坦以14亿美元的价格转让了33%的股份,涉及金额41.8亿美元,是截至当时中国企业最大的海外收购案。
在如何应对风险上,刘源建议:一是政府应指导企业加强和当地的使领馆的联系,配合外交部等部门,加强政府间的沟通,防范系统性风险;二是指导企业完善投资决策的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做好项目前期研究风险评估和竞职调查,严防盲目投资,逐步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三是指导企业在重大项目的投资方面更多地通过引进国内金融机构的资金,利用当地金融机构的资金,以及国际专业金融机构的资金,分担投资的风险;四是支持企业利用政策性的出口信用,把出口信用保险嵌入风险防范机制,利用商业保险机制化解风险。
孙世芳则建议,一是成立专业的投资安全咨询机构,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服务。二是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加快形成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跨境清算。三是加强集群式投资和园区式投资,尤其要发挥商会和行会的作用,抱团取暖。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尤其是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有关制度的建设,发挥政府调节与指导的作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