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武汉、厦门、中山跟进!
发布时间:2023-9-4 16:42阅读:138
又有城市跟进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
8月31日,广东中山市住建局发布优化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贷款购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贷款买过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另外,福建厦门也拟实施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政策。日前,厦门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实施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今日也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广州、深圳两个一线城市同日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预计各地政策将加快推进,尤其是北京和上海调控政策也有望迎来优化,若政策力度较大,市场将得到明显改善。
中山跟进落实“认房不认贷”
8月31日,广东中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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