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小课堂——期货合约到期
发布时间:2023-2-17 16:55阅读:986
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是指期货合约最后可交易的时点,到期的合约需进行平仓处理或进入交割流程。各交易所根据投资者类型和期货品种的不同,对“合约到期”的规定也不同。
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自然人投资者不得持仓进入交割月,需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份的前一交易日将相关合约进行平仓处理,若持仓进入交割月将会被强行平仓。法人投资者可持仓进入交割月,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为交割月的第10个交易日(除鸡蛋、动力煤),动力煤的到期日为交割月第5交易日,鸡蛋的到期日为交割月倒数第4个交易日。
上期所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和法人投资者都可持仓进入交割月,但都需要调整持仓手数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除燃料油外,上期所合约到期日为交割月的15号,自然人投资者由于不可进入交割流程,需在合约到期日前的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前,将所有持仓进行平仓处理,否则交易所将强行平仓。法人投资者则在到期日后进入交割流程。而原油 (能源交易中心) 、燃料油的到期日为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中金所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和法人投资者都可以持仓进入交割月,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为交割月的第三个周五,国债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为交割月第二个周五的上午,到期日收盘前未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将由交易所进行现金交割。
为什么股票可以无限持有,而期货合约存在到期日呢?因为每一份期货合约都对应着一份在未来交易的标的物,标的物的买卖有确切日期,交易完毕后对应的期货合约也就不复存在了。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