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东减持避税哪里可以做?2012年上市老股的缴税倒挂问题可以解决吗?
发布时间:2022-12-23 16:32阅读:633
根据财税【2009】167号文件的规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60%归中央财政,40%归地方财政。
地方政府奖励政策也只基于地方留存部分的40%来做文章。目前,我司当地政府的限售股减持财政奖励政策极具市场竞争力。对通过我司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东,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8.8%-30%给予退税奖励。
持有内地身份证的首发原始股自然人股东,通过我公司进行限售股减持,退税奖励为28.8%(不包括二次征税),单个客户单月减持纳税额达到8000万元及以上,退税奖励可以提高到30%。当月减持,次月申报纳税,次次月返还。退税奖励到账后,客户自行选择是否在减持地进行二次征税,二次征税是针对财政奖励这部分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可通过手机app开户到我司在当地政府的营业部,我司交易系统有大宗交易权限。当地财政局信誉良好,过往所有减持业务都兑现完成奖励,譬如沃森生物、京新药业、晶华新材、巴安水务、三维通信、汉王科技、惠泰医疗、固德威、江苏银行、瑞可达、瑞丰银行、指南针、三鑫医疗、江丰电子等等。
2012年老股倒挂问题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系统解决缴税倒挂问题!
新三板股东也可以做避税,如有需要,欢迎咨询!
案例
如客户在不能提供原始成本凭证情况下,按照15%计算成本价(如能提供则也先按15%计算,后根据提供的凭证多退),减持市值5000万元,返还客户纳税奖励比例为28.8%,则测算返还股东奖励金额:
股东需纳税总额:5000万元*(1-15%)*20%=850万元
返还股东纳税奖励:850万元*28.8%=239.7万元
营业部佣金收入(万8):5000万*0.0008=40000元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