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交易中的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2-2-21 15:30阅读:311
一、投资者从信用账户转出资产受到什么限制?
因为投资者以信用账户中的所有资产作为融资融券的担保,所以,如果投资者需要从信用资金账户转出资金或从信用证券账户转出证券,就必须经过证券公司审核同意才可以,并且这种交易还会受到账户维持担保比例的限制,也就是说只有账户中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部分的资产才能从信用账户中转出,并且转出后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也不能够比300%低。
二、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交收是否通过证券公司普通资金交收账户?
资金交收是通过信用交易专用资金交收账户进行的,而非过证券公司普通资金交收账户,这种方式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融资融券交易资金的相对封闭运转,防止证券公司违规挪用,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交收有何特殊之处?
如果投资者的成交记录中含信用证券账户信息和“融券”标识,这种情况下的交易要通过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来办理证券交收。这也就表明投资者融券卖出证券交易所需的证券,需要由证券公司直接交付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完成交收,同样的,投资者融券买入交易的证券,也是需要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归还给证券公司的。
四、证券公司如何划入和划出用于融券的自有证券?
证券公司在把自有证券用于融券的时候,可以发送融券券源划入指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而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指令将相关证券由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划入其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也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融券券源划出指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证券公司自有证券用于融券后剩余的证券从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划回到自营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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